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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by伏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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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丝毫不拖泥带水的性格。
江暮白压下那一点点留恋,他笑了笑:“明天见。”
反正,明天确实也还能见。
“到家了,发个消息?”
他忽然问。
朝笙摆摆手:“就这么一段路,不会有事的。再说我又不是小孩子。”
一个月前,她还把刘家铭摁在巷子里打,路人们绕着她走。
她才是无所顾忌横行霸道的那一个。
朝笙转身离去,跨江大桥的尽头,山峦绵延,高川之“高”得名于此。
江暮白站在车站下看她过了路口,停在红绿灯下,还算守交通规则。
他也转身离去。
跨江大桥之下,青峡江奔流不息,这是高川之“川”。
踏在往下而去的石板路上,如盐的月色盖满青苔,他很快的走到了安静的家门前。
山峦之上,寸土寸金,整座高川最昂贵的地皮,被建成了一座林苑般的别墅群。
少年的手落在泛锈的金属锁上,这是日新月异的高川里,不常见到的陈旧。
哪怕在学校,人人看起来并无什么不同。
他桃花般的双眼微垂,手中的那支宫灯百合在穿林而来的江风中轻轻摇曳。
公车颠簸,他一手撑住了朝笙,另一只手,却始终小心翼翼地抱着这支花。
手机提示音忽然响起。
他低头看去。
“到家了。”
他刚刚生出的犹豫,似乎一下便退回了心底。

朝笙给江暮白发完消息,也没看他回没回,就拿着手机刷了起来。
这才校园活动周的第一天,朝笙的微信群朋友圈就已经热闹得不得了。
一中的学子们自觉在这周做高强度冲浪的夜猫子。
朋友圈里,文姗姗果然在公开处刑李旸。
摄影师拍的最后的定点照被她要来了,九宫格高清无修,原图直出,中心的照片,特地放的是金色双马尾的大汉裙摆飞扬。
朝笙十分不厚道的发了一长串“哈哈哈”
微信的上方顿时出现了很多红点点,十班的人纷纷跟着队形,无情嘲笑女团出道的李旸。
朝笙只好强迫症的点进去,红点消失,她退了出来。
霍昀点的赞夹在这些红点里,朝笙没注意到。
校园活动周学校管得不严,李四慜都去看表演了,想溜出去玩的人纷纷瞅准了时机。
霍昀也是其中一个。
“看文艺汇演有什么意思。”霍昀的朋友说,“成年人就该看点成年人该看的。”
酒吧里,音乐震耳,清凉性感的女孩在舞台上,跳舞的动作大胆自信。
这群高三的学生,大多刚好成年,正是最把自己的年纪当回事的时候,他们刚刚接触了成年人的世界,又没来得及摆脱幼稚的青春。
但酒精是最好的催熟剂。
借着酒意,已经有人嗨的不行,随意地和女伴靠在一起。
酒吧暧昧的灯光里,没有人在乎你在这儿做什么。
霍昀正看着手机,没抬头,也没搭理朋友的感慨。
其实高中生活对于他而言乏善可陈,既然不需要努力就唾手可得别人想要的人生,霍昀当然选择一种最轻松的活法。
明年二月他就预备要出国了。
没想好去哪个国家。
可能是意大利,毕竟辛思夷在那,或者美国,他觉得那里最好玩。
但其实,朝笙会去哪,这个问题才是关键。
他和她一个小区,一个高中,大学——也要理所当然在一块儿吧。
只是霍昀在嘈杂的电子乐里忽然想到,朝笙已经很久没和他出来玩了。
他们玩,大多是来西华街,或者是去某些有极限运动的地方找刺激。
但是自从她说她要好好学习后,除了那一次他叫她,她自己确实没再来过西华街了。
关于文艺汇演的朋友圈一刷就是十几条。
实事求是的说,霍昀喜欢更加刺激感官的事物。
一中的文艺汇演宛如小孩家家酒。
热闹喜庆,再没什么了。
他看着文珊珊九宫格里的李旸,那个平时在篮球场上拽得二五八万的家伙,穿着短到大腿根的裙子,笑得比哭还难看。
照片里,文珊珊抱着一束宫灯百合,挥着手和观众致意。
朝笙的评论在最前面,文珊珊在那条“哈哈哈哈哈哈”下面亲亲热热的说“谢谢朝朝的花”。
朝笙大概正在玩手机,霍昀没一会儿又刷出她的回复。
“女明星值得”。
所以,朝笙也去了礼堂。
霍昀往下滑去。
李旸发了他和文珊珊的合照,两个人手里一人一束花。
霍昀轻嗤了声,看来还不止给一个人买了花,连李旸都有份。
他知道,朝笙对朋友很好。
一视同仁雨露均沾的好。
所以,他觉得做朋友挺好。
何况,他们一起长大,无论如何,都和别人不一样。
但霍昀依然从朝笙的转变里察觉到某种不安来。
“昀哥,你怎么好意思在那玩手机的!”朋友喊他,推了一杯酒到他面前,“人家在旁边看你半天了。”
霍昀抬头,酒吧的灯光太迷乱,坐在他对面的女孩也面目模糊。
他按下手机的锁屏键,起身。
“不玩了。”
朋友嘁了声,还“不玩了”——这家伙今天来了本来就连酒都没喝几口,搁那冷着脸看了一晚上的手机。
“就回去?”
“是啊。”霍昀声音带着点不耐,道,“明天就运动会,还喝个屁。”
朋友乐了:“霍大少爷,您也参加了?”
当然没有。
他垂着眼。
——可是去年的这个时候,朝笙也没有。
他俩不约而同的逃了学,在酒吧里泡了整整四天,最后又因为和人打架,去警察局里蹲了一天。
所谓的校园文化周就这么玩过去了。
打架的原因已经忘记,只记得最后是周言把朝笙和他领回来的。
“行吧。”他的朋友们恋恋不舍。
霍昀睨他们一眼,他们还和女伴黏黏糊糊地抱着。
“单我买了,你们继续。”
霍昀转身,毫无留恋的走了。
酒吧的门口等着很多代驾。
他随便找了个人,把车钥匙扔了过去。
“青山路,天樾山苑24号。”
代驾的人暗暗咂舌,看这车,确实也猜得到是住在那儿的人。
透过后视镜,他看到车的主人歪靠在窗边,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带着倦意,也才十八岁的模样。
“还请系一下安全带。”代驾出声提醒。
凌晨的高川有不夜的繁华。
红色的法拉利驶过跨江大桥,在青山路变道,往山上的别墅群开去。
经过重重的树影,盘旋的山道,终于开到了天樾山苑的正门口。
值班的保安认得这辆车,很快拉开了道闸。
代驾开了进来。
后座昏昏欲睡的人忽然睁眼,道:“左转,往里开。”
代驾低头瞥了眼导航,往左转就要绕一大圈了。
直接往右,再经过一个路口就能到目的地。
他也不问,从善如流,把方向盘打了过去。
开到最里头,是这座别墅群地势最高的地方。
一座五层高的独墅静静矗立在这,白石墙蓝琉璃顶,法式的院落铺陈在前。
秋天,院里的黄栌已经是满树赤色。
霍昀抬头看向三楼,横陈的露台上种满了郁郁的月季。
月季后,落地窗里漆黑一片。
“现在睡得可真早。”他嘟囔了一句,“暑假的这个点,不还在换场子蹦迪嘛。”
代驾下意识看了下时间。
已经凌晨三点了。
“接下来怎么走?”代驾试探性的问。
“跟着导航走。”后座的人声音散漫,似乎让他开到这儿,也没什么目的。
代驾腹诽了句“奇怪”,重新按照导航往24号开去。

各班班服五颜六色,务求标新立异。
付斯羽在选班服的时候绞尽脑汁,红橙黄绿青蓝紫别的班全有了,十班的更是七个颜色全印上在了上面。
最终,一班的人拿到了她冥思苦想选择的班服——
“为什么我和薛凌的班服是红的,许或的是绿的啊?”
孟荀换好了班服去问付斯羽,结果一看,付斯羽的班服是橙色,段青禾的是黄色。
“因为其他颜色别的班都有了。”付斯羽正在满世界找那被精心装饰过的班牌,“为了避免雷同,我订了渐变色系的。”
孟荀满头问号。
就听到段青禾在旁边补充:“到时候按身高排好,就是彩虹的渐变啦。”
孟荀:“……”
他无语凝噎:“就这么对小天王吗!非要让我站第一排吗!”
段青禾饱含同情的看着他,安慰道:“最前面的是举牌的人和旗手,严格来说,你在第二排。”
孟荀:“啊!”
感觉这个班似乎再也待不下去了。
“啊!班牌到底在哪!”付斯羽的咆哮盖过了孟·土拨鼠·荀的尖叫。
“这儿,教室后面。”
付斯羽闻声,连忙回头:“太好了——”
她回头望过去,九月的早晨,教室里的阳光甚至是穿过薄薄的晨雾而来。
天青色的裙摆被秋风微微扬起,栀子花的缎带轻垂,高挑明艳的少女腰身如削竹,银色高跟鞋上的碎钻光芒闪烁。
付斯羽,性别女,但她的取向是脸。
因此她毫不意外的脸红了。
不过总感觉有什么不太对。付斯羽眨了眨眼——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唯一的姐穿着礼服,却把班牌直接扛在了肩上,像打算拿着它去干仗一样。
朝笙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她甚至还掂了掂班牌,鬓边的钻石耳坠也随着她的动作轻轻地晃了起来。
这玩意还有点沉,朝笙看着班牌上被装饰了一圈的塑料假花,颇觉一言难尽。
“班旗是不是也在这?”江暮白的声音在后头响起,带着点询问。
朝笙回头,正好对上了他温淡的眼睛。
他也换好了那天选的礼服,天青领的衬衫穿在里面,是从第三颗纽扣才开始扣的,露出了轮廓清晰的锁骨,和脖子上赤色的小痣——九月末依然很热。高川直到十月结束才开始急剧降温。
平时规规矩矩,今天这样穿着衬衫,似乎就一下子变了气质。
那双桃花眼里映着朝笙明艳昳丽的面孔,这双眼睛的主人若是愿意,其实会是多情风流的模样。
但他太生涩,甚至算一张白纸。
朝笙没回答他的问题,反倒露出个笑来:“哟,可以啊。”
漫不经心的。
江暮白听出了调笑的意味,他轻咳了声,朝笙这才放过他,指了指门后:“也在那,拿着吧。”
他向门后看去,画着Q版周楠的班旗在角落里瑟瑟,待遇连班牌都不如。
班里的人看着他俩说话,衣服相称,站在一起实在养眼。
又见江暮白伸出手来,而朝笙很不客气的把班牌也交给了他。
孟荀:“嘶——你们谁还记得,朝姐刚来咱班的时候,活像要找学霸麻烦似的。”
“这才一个月啊,怎么就在我眼皮子底下这么要好了?”孟荀目光深沉,打量着他们班的两个门面。
付斯羽默默道:“我不知道。说实话朝姐刚来我们班,我都不敢看她。”
段青禾连连补充:“是吧,我很怕眼神冒犯到她。”
“那倒不是因为这个。”付斯羽欲言又止,她不敢看只是因为不想暴露颜狗本性罢了。
“你们不信我!宋佳然可以作证!”孟荀不乐意了,用目光满教室搜寻宋佳然,却发现他温柔安静的同桌并不在教室。
教室那边,江暮白将班牌和旗子一块拿好,回过头来看向他们:“下去集合?”
每个班都划分好了集合的位置,已有不少同学先下去了。
付斯羽他们回过神来,点点头。
操场上,激越的进行曲已经奏响。
偌大的操场今天人山人海,彩色的旗帜绕着跑道插了一圈,在风中猎猎,更渲染出开幕式的气势来。
入场式的仪式流程很简洁,沿着跑道入场,经过主席台,再去看台的班级位置等候。
一中的操场很大,看台也修的气势磅礴,如果不是刚好卡着用地红线,这所财大气粗“金主”颇多的学校大概会按照罗马斗兽场的规模来修建看台。
一班的七色彩虹队伍已经在排了,付斯羽严格按照渐变安排位置,丝毫不犹豫的把孟荀放在了前排。
孟荀苦哈哈的站好,一抬头,前面就是江暮白。
他幽怨的看向少年颀长清峻的背影,一旁的薛凌拍了拍他软绵的肚皮,安慰道:“今年平安夜,多薅几个别人送学霸的苹果。”
孟荀深以为然。
“都站好,马上就到我们班入场了。”付斯羽在那点人数,“哎,怎么少了个人?”
减去站在前头的门面,也是二十八个人,按理来说每排人数都应该一样。
许或在队伍里头嚷嚷:“班长,你没算你自己吧?”
付斯羽白他一眼。
朝笙闻言,转头看去。
“不好意思……大家。”
细细弱弱的声音响起,还喘着粗气。
穿着红色班服的宋佳然跑来,解释道:“我之前不太舒服,耽误了会。”
大家也没有计较的意思,她连忙归队,站到了孟荀旁边。
孟荀见她脸通红,冒着汗,问道:“没事吧?”
宋佳然露出个有些勉强的笑来,温言谢过了同桌的关心。
朝笙转过身去,轻轻推了推江暮白。
“好了,班牌给我吧。”
她的头发今天编了两股辫子,又盘起来,如同月桂的花环,偶尔落到耳旁的几缕发丝,随着她说话时的动作轻轻晃悠。
从腰间垂到脚踝的缎带也在风中扬起,江暮白站在朝笙的身侧,觉得她就像是盛在白瓷里的花束,亭亭净植,明亮生辉。
他将班牌递给了她,朝笙毫无形象的把班牌往前方一挥,遥遥和十班的人打招呼。
江暮白眼里噙着笑,微微的垂眸看着她。
阳光底下,少年长而密的睫毛在眼下映出两道浅浅的弧影。
明艳照人的少女并不知道,她随手一赠的那支宫灯百合,最终被他认真地养在了母亲留下的花瓶中。
他像做一道陌生的数学题一样,去查阅关于花的知识,它需要多少水,多少光,什么温度。
那是自父母离开的第六年,江暮白再一次开始,试着去爱一朵花。

见人终于到齐了,付斯羽松了口气。
她拍了拍手:“接下来就是我们班了,大家排好队,口号都还记得吗?”
孟荀深吸一口气,被付斯羽捂住了嘴。
“知道就行,把嗓门留着过主席台的时候再喊。”
小天王哼了声。
宋佳然悄悄碰了碰孟荀:“口号是什么呀?”
孟荀没多想,小声道:“一班一班,出入平安。人生苦短,随遇而安。”
虽然周楠要求大家的口号拿出气势来,不过就连项目都差点没报满的一班人十分的心如止水。
宋佳然小声的念叨了几遍,想赶紧记住。
孟荀挠了挠头,觉得自己同桌最近怪怪的。不过他心宽,很快就被主席台那边传来的声音转移了注意力。
“现在,迎面向我们走来的是高二(一)班的方阵,他们步伐整齐,他们斗志昂扬,他们的青春如彩虹般绚丽——”
周楠在主席台旁,看向精神抖擞的一班人,感到十分欣慰。
“哟,小周,你们班前头那俩小朋友,长得可真俊。”有些年纪的老教师站在周楠旁边,一眼就看到了最前面的朝笙和江暮白。
周楠与有荣焉:“我的学生嘛。”
一袭天青色的少女身姿如竹,步履亭亭,明艳昳丽的面容上跳荡着坦然的骄傲。
她的身侧,白衣的少年身上落满秋日的薄阳,他秀木般的身形、如琢的眼眉似乎也都跳动着细碎的光。
周楠对于自个班的门面十分满意。
记录校运会的摄像机移动,把镜头对准了一班的方阵。
认识江暮白和朝笙的人太多,看台上顿时热闹得不行。
十班的人看到举旗的是朝笙,起哄声参天。
文姗姗她们几个笑的最大声,十班的班旗飞舞,李旸在旁边被迫摇旗。
周围的班级忍不住侧目:这么卖力?举旗的又不是你们十班的人。
周楠满意的神情没有持续太久。
方阵来到了主席台前。
“一班一班——”
他眼含期待。
“——出入平安!人生苦短,随遇而安!”
周楠:“……”
一旁的老教师笑呵呵地拍了拍这后生的肩膀:“也不失为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
周楠强笑点头,表示老教师说得对。
可这是竞争性的运动会啊!
然而一班的人喊完口号后笑得不行,完全没在乎他们班主任的心情。
唯有印着Q版周楠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似乎还带着点奋发的精神。
高三的最先入场,此时已都站满了看台。
霍昀懒得去那边挤,和自己的几个朋友在站台一头占山为王。
他听到主席台上响起一班的介绍词,原本懒散的目光便立刻看向了不远处。
一眼就看到了朝笙。
“哎,差点没敢认。”有人笑着说,“看惯了朝姐那颗蓝色水母头,现在染回黑色,感觉还挺不一样。”
他有句话没说出口——是漂亮得太锋利,以至于不敢认。
朝笙高一那年提着椅子来高二打架的战绩太彪悍,即便如今他们纷纷高三了,对于朝笙的印象还停留在“姐”上面。
今天她穿着刺绣的礼服,乌发盘起,耳畔的钻石光芒熠熠,像极了电影里端庄又高高在上的豪门千金。
本就高挑到能给人压迫感,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走得分毫不晃。
那种直白的美丽近乎凛冽。
“我们班举牌的是谁?”忽然有人问。
“肯定是夏若琦啊。”
夏若琦是艺术部公认最好看的女生,还没艺考,已经签了经纪公司,作为平面模特参加了不少活动,还是个有十几万粉丝的博主。
人送外号“夏明星”,在一中,比孟荀那个的仅限一班的小天王有名得多。
她今天穿了一条饰满羽毛的暗粉长裙,栗棕色的卷发披肩,头顶还戴了一顶精致的王冠,上面的装饰在阳光下折射出绚丽的光。
甫一出场,就掀起满场惊呼。
他们看了看夏若琦,又看向正走过来的朝笙。
那么高的鞋跟走在塑胶跑道上,却如真正的女明星走红毯一样自若。
明艳精致的面孔上了妆,越发漂亮得盛气凌人。
“其实朝姐,吓人归吓人,还是挺好看的。”身旁的男生想了半天,最后老实巴交承认了心中所想。
毕竟朝笙“追杀”高二那个社会哥的时候他就在现场。
场面凶残,少女眼神如刀,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霍昀觉得骄傲,又觉得有点淡淡的不爽,好不好看,哪里用得上这群二五仔说。
“不过朝姐怎么去一班了,那可是高二最好的班,李四愍怎么肯的?”
“我怎么知道。”霍昀想都没想,直接白道。
“不会又和当初追钢琴家时一样吧。”有人摸着下巴揣测。
那个会弹钢琴的男生,拿下了国内外许多奖项,是一中艺术部的招牌,以至于大家都这样喊他。
霍昀没说话。
周围的人却觉得很有道理。
“应该吧。朝姐后面那个,不就是升旗仪式上总发言的江——”
“江暮白。”是霍昀忽而补充。
尽管霍昀和江暮白一句话也没说过,但却有一个不谋而合的默契——他们都很快记住了对方的名字。
“对对对。年级第一嘛。”他们继续说,“说实话长得也不赖。今天的礼服,和朝姐的,是一对儿的吧?”
素色天青,十分相称。
“那也不一定,礼服不都是班里租的。”
不是——霍昀看向一前一后的两人,他知道,那是朝笙挑的。
“朝姐每次追人,都很舍得。这次直接把班都换了。”他们最后总结,玩笑般道,“这次要花多久,又会在一起几天?”
钢琴家花了两个月,在一起三天。
霍昀忽然感到那种隐藏的不安熄灭了。
他想,大家都知道的,朝笙何曾真的真心实意和一个人在一起过。
她以游戏人间的态度对待感情。
所以有什么好愁的。霍昀一哂,觉得自己最近实在越来越优柔。
周围的人干脆赌了起来。
“我猜十天。谈的话——半个月?”
“都换班了,好学生不好追的吧。我估计得一个月。”
“切,要是我说中了,包了我一个月的烟。”
“朝姐如果追我,我当场被拿下嘻嘻。”
有人嘴贫,立刻被怼了回去。
“想peach呢你。”
“昀哥,你说朝笙多久能拿下好学生?能谈多久?”他们笑闹完,干脆过来问霍昀,搂着他肩膀嘻嘻哈哈。
“无不无聊。”霍昀这会儿心情不错,懒得和他们计较。
“猜猜嘛。咱们谁有你和朝姐熟哦。”他们推了推他,贱兮兮补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别烦。”霍昀受不了了,随口道,“三个月吧。”
有人不乐意了:“我朝姐需要这么久?”
霍昀撇撇嘴,还是看在钢琴家的面子上加了一个月的。
“多久分手?”他们又问,并不觉得拿这件事情做赌注是否冒犯。
霍昀也不以为意,朝笙本来就是爱玩的人。
“也三天吧。”
“嘁,昀哥,你输定了。”他们觉得霍昀敷衍,“别的不说,好学生长得比钢琴家要好看。”
直男也是有审美的。
霍昀挑眉,好看又怎么样。
朝笙的方队走了过去,他觉得运动会似乎也就没什么可看的了。
“等下夏明星要比体操,去看看?”有人提议。
霍昀没什么兴趣,他望向高二的看台,朝笙撑着班牌,摇摇晃晃的站着。
“傻不傻。”他低声嘟哝,心情大好,拔腿跟着二五仔们走了。
来都来了,看点热闹吧。
很多年以后,霍昀偶然想起这个看似寻常九月,才后知后觉,那场荒唐而随意的赌局,他其实是赌对了一半的。
但此刻的他,并不曾料到。

严格意义上来说,穿高跟鞋已经是两辈子以前的事情了。
银色高跟鞋上的碎钻在阳光下光华潋滟,脚踝上的青色细链触感冰凉。朝笙轻轻踮了踮脚,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自己居然也还能走得步步生风。
她微微侧过脸,看向身旁的江暮白。
他额前的碎发在风中微动,露出的眉眼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温和清峻。
江暮白很快察觉到了她的目光:“站累了吗?”
高跟鞋踏在她均亭修长的骨肉下,固然是美的。
在教室里看到时,江暮白也有一瞬的惊艳,但很快又觉得——大部分的压力都会集中在脚背上,无论看起来如何美丽,应该都不会太舒服。
朝笙自然不知道江暮白偶然落在她身上的目光是在做受力分析。
她轻轻往前踢了踢,脚踝上的青链与碎钻相击,发出沙沙的声响。
“是有点累了。”
“带了替换的鞋子吗?”
朝笙没忘记自己今天有八百米。
她秀眉微挑:“当然,运动鞋在教室里面呢。”
江暮白想了想,把班旗靠在了看台的护栏上:“我去给你把鞋子拿过来,你换上?”
从运动场到高二的教学楼有一段距离,没必要再让她穿着高跟鞋走这段路去换鞋,何况还有五层高的楼要爬。
朝笙仔仔细细地看了眼他温淡的神情,两眼弯弯:“去吧去吧。”
她十分坦然,从善如流。
他笑了笑,朝笙的身后,有十班的人呼呼喝喝跑来找她。
“累的话,坐着等我也成。”
一中的校运会氛围向来轻松,大家到了看台,等校长说完话也就四散开等着比赛的开始了。
朝笙摆摆手:“我知道。”
她漫不经心,腰后垂下的缎带被风随意扬起。
文姗姗跑过来,笑嘻嘻地抱住了朝笙的腰,看着江暮白转身走掉了。
“怎么我们刚来,学霸就走了?”她忍不住捏了捏朝笙的腰,柔韧且有力,似乎没什么多余的软肉。
朝笙靠着班牌想了想:“可能文艺汇演那天冲击力太大?”
随后而至的李旸脚步一顿。
有感觉被中伤。
“我觉得还好。”文姗姗回过头,“李旸,你说是不是?”
李旸冷哼,不想说话。
文姗姗懒得和他计较,她搂着朝笙不松手。
“哎,先松开。坐着说话。”朝笙无可奈何。
文姗姗又戳了戳她的腰,这才跟着朝笙一道坐了下来。
裙摆被朝笙往前一拢,她将裙子直接当成了坐垫,风中轻逸的缎带也跌落在地,文姗姗拿着缎带玩,问道:“你运动会报了什么项目啊?我等下有混合接力,要跑一百米。”
“都怪李旸,王八犊子。”
她被李旸拉去跑混合接力了,那家伙说这是让他女装的代价。
“喂喂,我在旁边的。”李旸不满了。
“我要跑八百米。”朝笙回捏了文姗姗的酒窝,看着她带着点婴儿肥的脸颊隆起可爱的小鼓包。
文姗姗眼睛一亮:“我要在终点线等你,朝朝你也要去接跑完的我。”
李旸翻了个白眼:“你只是跑第二棒,又不是要过终点线,有什么好接的?”
朝笙应得很快,江暮白叮嘱的那句“等我”被她飞速略过。
她扭头,对看台上留守的同学道:“等会儿江暮白来了的话,和他说下我去看接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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