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九零嫁给年代文大佬by荔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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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她彻底看清他们的嘴脸,降低心理预期,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不会生气,只觉得可笑,就像是在看一群跳梁小丑一样。
“妈、嫂子,你们放心,月底的钱我肯定会按时交的。”话说到一半,罗丽萍突然停顿了一下,斜着眼睛瞅了两人一眼,见两人一副再认真不过聆听的样子。
她才继续说:“我是这样想的,那个大姐家都还在这儿呢,她肯定也跑不过,我这两天赶紧在丰州市找她,要是找到了,钱不就回来了吗?然后就都交给家里。”
“要是没找到,等过两天到月底,我就把我身上剩下的钱都交家里。”
罗丽萍知道,她们肯定不会轻易放过她,所以她要给她们留个念想,留点期待啊。
何春花和黄秋娥听完,皆是点点头,显然两人对她这个回答还算是满意。
于是,罗家一家人就着水煮萝卜青菜又熬了两天。
终于熬到月底前一天,黄秋娥看到水煮的萝卜青菜就想吐,气得在桌上拍筷子。其实不止黄秋娥,罗家每一个人看见面前的水煮菜都想吐。
黄秋娥拍筷子发牢骚,何春花也不给面子的恶语相向,可以说在坐的罗家人,每个人肚子理都憋着一团火,不知道往哪里撒。
“好啊,前几天吃肉的时候,一个两个都不吭声,现在肉吃完了,没钱了,又转过头来骂我了。”黄秋娥身体向后一靠,双手抱胸,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
她正愁没人跟她吵架呢,正好何春花接茬,那吵呗,最好是吵得天翻地覆,这个家已经够糟了,她也不怕搅得更乱点。
“好啦好啦,”这时,罗根平出来劝架,“你们还嫌这个家不够乱吗?”
说完,罗根平又是一脸无力地问何春花:“丽萍丫头说,明天会给家里交钱吗?”
罗根平这话像是确认,又像是在寻求希望。
上回罗丽萍跟他顶嘴,他气还没消呢,不然他会当面问罗丽萍,该交给家里的钱具体什么时候交,交多少。但现在,他只能别扭地在这问何春花。
何春花肯定地点点头:“会的,丽萍都跟我说好了。”
罗丽萍上楼时,嘴巴里还在回味刚吃完的红烧肉。
这段时间生意好,加上罗丽萍喜欢吃肉,孟箬几乎是天天变着法的给她做肉吃,有肥而不腻的红烧肉、好吃下饭的回锅肉、香辣过瘾的小炒肉、入口即化的粉蒸肉、酸甜可口的咕咾肉……
前几天孟箬还花了大功夫给她做了道又鲜又嫩的红烧狮子头。
孟箬天天给她烧肉吃,都快成了她的专属大厨了,搞得她怪不好意思的,最后硬是将这个月的肉钱塞给了孟箬兜里。
孟箬一开始不收,后面拗不过罗丽萍的坚持,只能勉强收下。
倒不是她故意矫情,而是她真心疼罗丽萍的处境,所以她不想让金钱使她们这份情感变得不纯粹。
罗丽萍边上楼边回味红烧肉的美味,肥瘦相间的五花烧得油润红亮,入口肥而不腻,软糯鲜香。
孟姐姐烧的红烧肉是真好吃,好吃到她恨不得把自己舌头都给一块儿吞了。
罗丽萍一推开门,照旧看见坐在客厅等她的何春花和黄秋娥。
要钱的这几天,两人是天天晚上等她,问她跑找得怎么样了,催她月底也就是明天一定要给家里钱,不然家里是真的没米下锅了。
好在何春花知道现今全家人都指望着罗丽萍,摆正了自己的位置,跟罗丽萍说话时都是笑眯眯好声好气。
“妈,你放心,我这两天我天天在外面找那个大姐,现在已经找到一点眉目了,”罗丽萍一脸认真道,“果然不出我所料,她还在丰州市,明天天不亮我就去她躲的地方找她,把钱要回来。”
“钱要回来了,我就把钱都交家里。”她再次给两人打了一剂强心针。
罗丽萍都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她俩也不好再说什么。
黄秋娥狐疑地盯着罗丽萍看,忽然察觉到罗丽萍的一点变化。她好像长肉了,气色也比之前好很多。
之前,她还没怎么注意,现在她盯着罗丽萍看,一下就发现了。
“丽萍,你最近吃得不错啊,嫂子看你脸上都长肉了。”黄秋娥阴阳怪气地说道。
黄秋娥一说,何春花也盯着罗丽萍的脸看,这么一看,好像还真是。
罗丽萍长了张鹅蛋脸,但因为常年营养不良瘦的,下巴看着尖,乍一看还以为是瓜子脸型,如今长肉,又成了圆润的鹅蛋型。
“秋娥,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丽萍脸上是长肉了。”何春花连忙接话道。
罗丽萍却懒得接她俩心怀鬼胎的话茬,转移话题道:“妈,嫂子,不跟你们说了,我还要早点睡觉呢,不然明天一大早起不来。”
说罢,罗丽萍直接把她们晾在原地,扭头去卫生间洗漱了。
隔天早上,何春花起床时,外面的天已经大亮。
她连忙起身,想看看罗丽萍回来没,钱追回来没,就算钱没追回来,她身上还剩下多少钱。
结果,何春花一打开房门,拉开罗丽萍睡觉的床帘,发现她的衣服和被子竟然都不见了。
何春花简直不敢相信,惊得瞪大了双眼。
等她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才看见光秃秃的木板床上留着一张纸条。
纸条上这样写着:爸、妈,那个借我钱的大姐逃到隔壁市去了,我准备驮着衣服被子去隔壁市追她,等我追回来钱,立马就回家给你们。
罗丽萍四点不到就起了床,起床后就开始轻手轻脚地收拾衣服和被褥。
虽说她现在不缺钱买被褥,但是有现成的干嘛不拿。于是,她决定把被褥也拿走。
被褥和衣服打包好,罗丽萍想了想还是决定留个纸条啥的。
毕竟,她暂时并不离开丰州市,如果罗家人发现她突然离家出走,为了钱的事保不齐会去到处找她。
她摆摊的点就那几个,很容易就会被找到。
所以最好是能让他们暂时放弃寻找她。
她想了想,还是决定用编出来的那个大姐做借口。
罗丽萍看着自己写好的条子,忍不住笑了,笑自己的缺德,人都走了,还不忘给她们画大饼。
她是这么打算的,反正迟早是要离开丰州市的,不如趁现在摆摊生意好,多赚点再离开,这样身上有钱了,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也有底气。
留完纸条,趁天还没亮,罗丽萍赶紧驮着被子和衣服离开。
下楼的时候,她还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她住了十来年的家,竟然没有一点留恋和不舍,有的只是即将解脱的轻松。
离开了家,以后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何春花手上拿着罗丽萍的纸条,气得都抖了起来。
“死丫头,你去追人,你好歹给我留点钱啊。”何春花气得骂了出来。
罗根平向来浅眠,这段时间因为家里的事更是愁得睡都睡不着,他一听见何春花咒骂的声音,连忙披了衣服起来。
“怎么了?这大早上的,你骂谁呢?”罗根平走到门口问道。
罗根平的话刚说完,视线就停留在罗丽萍搬空的床铺上。
罗根平一怔:“这怎么回事?”
何春花又气又绝望又无力地将手上的纸条递给罗根平:“你自己看吧。”
罗根平看完纸条,不敢相信:“丫头一声不吭跑了?”
这时,黄秋娥也起了床,听完屋外的说话声,连忙走出来问什么情况。
于是,纸条又传到了黄秋娥的手上。
黄秋娥皱着眉看完罗丽萍留下的纸条,像是不敢相信似的,又皱着眉再看了一遍。
何春花无助地问:“丫头跑了,这怎么办啊?我身上是一分钱都没了,这离你们发工资还有十来天呢,这十来天可怎么熬啊?”
不等罗根平说话,何春华提议道:“孩儿他爹,要不你跟水泥厂的同事借点钱救急吧。”
罗丽萍这死丫头是指望不上了,他们现在又没了钱,眼下唯一的办法只有跟人借钱了。
她前几天打的十斤米,一大家子吃,哪怕是省着吃,也只剩下三斤不到。她买来的萝卜青菜天天吃也所剩不多,再等个几天,他们家就真的没米下锅了。
“借钱?”罗根平语气无奈道,“你以为我不想借吗?成才赌博的事早就传出去了,谁愿意把钱借给我们。”
说罢,罗根平叹了一口气说:“与其拉下老脸,看人脸色借钱,不如你和秋娥两个找找零工干干,挣个几块钱,把这半个月撑过去。等我和成才的工资发下来,咱家的日子也就能好过了。”
黄秋娥并没有参与罗根平与何春花之间如何解决罗家困境的讨论,她还盯着手上的字条看。
借钱的人跑去邻市了?然后罗丽萍还去邻市追了?这怎么听着这么离谱啊?
黄秋娥又联想起罗丽萍这几天推脱交钱的借口,越想越不对劲儿。
她总感觉罗丽萍并没有跑去这个所谓的“隔壁市”,什么借钱、跑路,说不定从一开始就是罗丽萍编出来骗他们的,她肯定还好好的待在丰州市。
黄秋娥觉得很有这种可能。
罗丽萍早从房东那拿了钥匙,她驮着被褥和衣服来到出租屋。
出租屋她昨天过来顺便打扫了一下,还算干净。一看时间还早,罗丽萍铺好床,趴在床上眯了一会儿,等五点多才起床去孟箬家。
罗丽萍一到厨房,就迫不及待地把她这几天干的“大事”告诉了孟箬,给孟箬听得一脸震惊。
罗家没钱了,她一点也不关心罗家人如何度过这十天半个月,反正以后罗家的事都与她无关。
“你在字条上说你去隔壁市讨债去了?他们信了?”孟箬问。
“我也不知道。”罗丽萍不太确定道。
“但就罗家目前的情况来说,肯定要先忙着解决钱的事,估计没空管我,”罗丽萍道,“等他们回过神来,想着来找我,估摸着也是十天半个月后的事了。”
到时候她钱估计也挣得差不多了,实在不行她就离开丰州市呗。
罗丽萍想了想,还是将自己未来的打算告诉孟箬。
“孟姐姐,有些话我想提前跟你说。”罗丽萍欲言又止。
孟箬看向她:“你说吧。”
“这个摆摊的事,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能做多久,”罗丽萍一脸抱歉道,“我还留在丰州市的事估计瞒不了他们太久,到时候我妈我嫂子知道我骗他们,还不知道要怎么跟我闹呢。”
“其实,自打看清他们,我就不想在丰州市待了,”罗丽萍说,“我和罗家是连着血脉的,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我知道只要我在丰州市待一天,就一天摆脱不了他们。我想的是,与其留在这被他们吸血,不如跑远点,跑到一个让他们找不到的地方。”
听完罗丽萍的话,孟箬却一点也不意外,这是她未来必然要走的路。
因为书中罗丽萍的发迹起点并不在丰州市,也不在江省,而是在南方的一个城市。罗丽萍是成为知名女企业家之后再回到丰州市,投资建厂发展家乡的。
书中的游彻也一样,丰州市只是他短暂停留的小城市,未来的申市才是他真正大展拳脚的地方。
那她呢?孟箬想,罗丽萍和游彻,一个未来女企业家,一个未来电器大亨,他们都有自己既定的人生轨迹。
她的未来该干点什么事业呢?
见孟箬一直低着头不说话,罗丽萍还以为她是生她的气了。
“孟姐姐,你没有生气吧?”罗丽萍小心翼翼地问道。
回过神来的孟箬,一把抓住罗丽萍的手,满是郑重道:“罗妹妹,你的想法是正确的,我支持你。”
“如果没办法彻底和原生家庭做切割,那逃离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孟箬道。
“姐姐,你真的不生我气?”罗丽萍再次问道,“可是我走了,摆摊这事就干不下去了。”
“那没关系,”孟箬无所谓道,“我当初选择摆摊也只是恰好碰见了你,摆摊这事我并没有干一辈子的打算,所以你不用有心理负担。”
“勇敢地去做你想做的事,去做你认为对的事。”孟箬鼓励道。
孟箬说的也是心里话,当初她选择摆摊,是她急需还孟军钱,而摆摊是成本最低的创业方式。
再过几年他们就会遇上历史上的下岗潮,她这样在厂子混着,肯定是不行的。
倘若以后,她真要选择创业这条路,比起摆摊她更想开一家她妈妈那样的面包店。
另一个世界的她,成绩优异,本科研究生读的都是国内重点大学,但她的内心其实不喜欢这些,她不喜欢天天窝在实验室里做实验,也不喜欢天天加班。
她从小就向往自由,她想和她妈妈一样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
可每当她把类似的想法表达出来的时候,她妈妈就立即阻止。
“唉,上班好累,加班好烦,领导更是个烦人精。”早上,孟箬顶着一双黑眼圈,坐在餐桌前抱怨。
最近手上的项目在赶进度,昨天晚上她加班加到将近凌晨。她估计她这段时间要天天加班到这么晚了,直到项目结束。
“你们这个领导也是,天天让手下人加班,他不用回家陪老婆孩子吗?”许母将烤好的吐司面包递给她,并帮着她一起骂领导。
“最近他在跟三部的领导抢项目,他可不得好好在总监面前表现嘛,他恨不得24小时待在公司。”一说到这个领导,孟箬的怨气就很重。
孟箬一边吃着吐司片,一边羡慕她妈:“妈,我要是跟你一样就好了,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自由自在的,也不会被领导骂。”
许母开了几十年的面包店,之前孟箬还没上班,面包店里的所有事都是她一个人亲力亲为,辛苦是辛苦,但也赚了不少钱,现在她们住的这套房子就是靠面包店的收入买下的。
这些年面包店的收入基本稳定下来,算下来月均纯利润是孟箬工资的两三倍。有时候她会想,体面的工作其实只是外表看着体面而已。
去年,孟箬研究生毕业,开始正式工作了,就让许母招个员工,分担分担面包店的工作。自打员工入职后,许母都是吃完早饭再过去。
许母一听孟箬又开始说这样的话,立即劝道:“你哪能像我这样啊,妈开店能有什么出息,你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现在又有一份好工作。每次过年回家,你那些亲戚听到你在外企上班不知道有多羡慕我,羡慕我生了个你这么争气的女儿。”
孟箬叹了一口气,没再说什么,低头吃饭。
她妈妈是老观念,总觉得读了书,就得找一份体面的好工作,不然就是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求学。
可就因为读书读得多,她越觉得人生短暂,人就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活。而不是像她现在这样按部就班,最后自己想要的,追求的,一样没得到。
在另一个世界,她按部就班地活了二十七年,她忽然意识到,这种“循规蹈矩”的思维对她的影响,远比她认为的还要深。
当初她穿过来,没有立马辞职创业,除了考虑到创业有风险外,可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她被“按部就班”的思维潜移默化了。
在她的潜意识里认为,目前这份工作是稳定的是铁饭碗,所以舍不得丢弃,哪怕她“食之无味”,每个月就几百块钱地吊着她。
这就好比,一个人上班上习惯了,哪怕她上班的时候很痛苦,但你突然让她不上班,她就会不安,就会心里不踏实。
听到孟箬不仅不怪她,还这么支持她,罗丽萍感动得一时都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然后,毫无预兆地,她一把抱住了孟箬。
孟箬没想到她会突然抱她,还是抱得很紧的那种,双手下意识伸开做投降状。
“孟姐姐,谢谢你。”罗丽萍紧紧抱住她,由衷道。
孟箬这才适应她的拥抱,将方才下意识伸开的手收拢,也抱住了罗丽萍。
其实,她并不太习惯跟人亲密接触,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跟男人就不用说了,虽然她也谈过几段恋爱,但正因为她内心抵触这种亲密行为,几段恋情都是在刚进入牵手阶段就早早夭折。后来,她索性直接放弃谈恋爱这件事。
至于女性,她有几个好朋友,但是跟她们最亲密的行为也仅限牵手或者挽手。
有时候朋友突然亲热地过来挽着她的手,她都会下意识怔一下。
孟箬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像是哄小孩一样哄道:“好啦好啦,你孟姐姐就是这么好,所以不要太感动。”
罗丽萍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她,说:“你还是我长这么大第一个主动抱的人。”
“我的荣幸。”孟箬微挑秀眉,笑道。
“不过——”话说着,罗丽萍视线停留在她的胸部。
她缓缓凑近,小声打趣道:“没想到姐姐你看着挺瘦,这儿却不小。”
孟箬闻言脸一红,扬起手作势要揍她。
下一刻,两人便在厨房打闹起来。
不过,不得不承认,原主身材确实很好,柳腰盈盈一握,还前凸后翘。
筒子楼内。
对于谭林的性子,上一世和他生活了几十年的郑婉再了解不过。这几天凭着自己对他秉性的了解,郑婉借着各种机会接近他。
如此一来二去,两人对彼此也都算有个了初步了解。
谭林高中毕业,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母都还在乡下种地。因为父母觉得谭林跟着他们一起种地没出息,就花了点钱托同乡把谭林带到省城来学电器维修。
说起来这个同乡跟杨和平还认识,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一层关系,上一世的谭林才能在最艰难的时期得到游彻的帮助。
后来谭林和游彻熟识后,他才知道两人不仅是同乡,还曾在同一个小学上过学。
现在谭林就是在丰州市电器三厂的生产车间当临时维修工,因为是临时工,工资自然比不上正式职工,但一个月下来也有个七八十块钱。
听完谭林的情况,郑婉很自然地也说起了自己的家。
“爸妈离婚后,他们各自都再娶再嫁,后妈过门后给我爸连生了两个儿子,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我成年后,后妈就想把我嫁给村里的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我不想嫁,就跑来省城找我妈了。”
“可是,我妈也早就有了自己的新家,她没空管我,就暂时先帮我找了个房子。”
郑婉边说边低头擦起了泪,她着重渲染了亲爹后妈对自己的苛待,以及自己的孤苦无依,为的就是博取谭林的同情。
谭林这个人她再了解不过,老实还善良。
果不其然,谭林听完她的话,就惆怅地长叹一口气,明显是在同情她的遭遇。
这天,郑婉来还昨天跟谭林借的针线盒。
郑婉故意将自己的衣服撕破,然后向谭林借针线盒。
普通单身男人家一般不会有针线盒这种女人的东西,但是谭林不一样,谭林一个人在省城生活了两三年,平时破个袜子、衣服什么的都是自己缝缝补补。
这点也是她提前就知道的,因为上一世的谭林就是如此。
但她跟谭林借到针线盒时,还是佯装意外。
“谭林哥,我就随便问问,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还真有针线盒这种东西啊?”郑婉手上拿着针线盒,笑吟吟道。
谭林比她大五岁,熟了之后,她总是甜甜地叫他哥。
谭林被她说得有点害羞,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解释:“我是维修工,平时衣服勾破最常见不过,衣服勾破总不能就丢了,所以只能我自己来补。”
“谭林哥,那你下次衣服破了,可以拿给我补,我看你补的针脚有点不平,衣服是穿在外面的,这样总归不好看。”
“我在家的时候,衣服都是我洗我补,针脚什么的还是很齐整的。”郑婉笑着说。
对于郑婉的话,谭林既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只是再次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
郑婉扯出一个笑容没再说什么,她拿着针线盒回了自己的屋子,用完之后,今天又过来还。
郑婉还完借的针线盒,并没有急着回去,视线扫向堆在墙角的煤炉子和锅。
“谭林哥,你这还有炉子和锅呢?”郑婉笑着问。
“嗯,自己在家做饭比在外面吃便宜。”谭林老实回答。
郑婉点点头:“是这样的。”
“我也想在家里做着吃,省点钱,就是我没钱买炉子和锅。”郑婉一脸遗憾道。
李梅这几天还是隔天来看她一次,每次来都回带点吃的,有时候是饭和菜,有时候是自己烙的饼。
因为没锅和炉子,早上或晚上她都出去吃,吃点便宜的素面或烧饼啥的。
李梅过来看她,除了给她带吃的,还会给她带来黑诊所的消息。李梅也是托人打听,她也要等别人的消息,因此并不是每次看她都能带来有用的消息。
对于“黑诊所”的事,郑婉倒是不着急,只要能顺利拿下谭林,她就用不着打胎了。
见自己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谭林这个木头还是不为所动。
郑婉索性把自己的想法直白地说出来:“谭林哥,我倒是有个想法。”
闻言,谭林老实憨厚地看向她。
“我看你每次下班还要赶着做晚饭挺辛苦的,正好我又有时间,”说罢,郑婉便试探性地问,“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借谭林哥你的炉子和锅用一下,菜和饭呢,我反正也要烧,就顺道多烧一点,下班的时候你直接去我那屋吃就行了。”
郑婉想借做饭的机会,进一步拉近两人的关系。
听到这话,谭林又是为难地抓抓头。
郑婉也看出了他的为难,立即做出一副失落的样子,低垂着头,小声道:“谭林哥,你要是不放心把锅和炉子借给我,那就算了。”
“不是,不是。”谭林连忙冲她摆手。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解释道,“我是怕我一个大男人去你屋吃饭,会对你名声不好。”
女孩子名声这一点,郑婉还真不好装作不在意。
名声对一位女孩子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如果她真不在意那才是有问题。
当然她也有应对的办法。
“谭林哥,你要是真信得过我,饭我就在你家做,做好了我再锁门离开,这样你一回到家就能吃到热乎的饭,还不用担心影响我名声了。”郑婉建议道。
对于她的建议,谭林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面容腼腆地说了一句:“我当然信得过你。”
郑婉不给他犹豫的机会,直接道:“谭林哥,那就这么说定了,从明天开始我来这儿帮你做饭。”
谭林腼腆地抓了抓头发,应了声:“好。”
郑婉回自己屋前,谭林把自己屋的备用钥匙给了她,让她什么时候想用炉子和锅随便用,不用客气,还说以后他会提前买好当天晚上的菜。
有了前面的汪文周做对比,郑婉才意识到谭林的好。
以前她真是被鬼迷了心窍了,竟然会沉浸在汪文周的花言巧语中。
晚上,如提前说好的,郑婉在谭林下班前给他做好饭。
但郑婉却没离开,而是待在谭林的屋内等他。
好不容易创造出的接触机会,她又不傻,当然不会离开。
谭林下班推开门,看到坐在桌前等他吃饭的郑婉,眼中闪过几分意外。
他手上拎着下班路上买来的菜,郑婉连忙起身笑着接过。
“下午出去买菜耽误了一点时间,一看你下班时间快到了,饭才刚做完,就想着索性等你一块儿吃好了。”
她将谭林买来的菜放到一旁,笑着解释,给出一个她留在这的合适理由。
说罢,她还装作小心翼翼地问道:“谭林哥,你不会介意吧?”
谭林摇摇头:“当然不会介意。”
谭林的回答倒是完全在她的意料之中。
郑婉勾唇微笑:“那谭林哥,快来吃吧,天气冷,等会儿菜就凉了。”
谭林搓了搓带着油污的手,用干抹布擦干,才坐到小桌前,拿起碗筷吃饭。
他露出腼腆的笑,夹起一块茄子,送入口中,口味很意外的合他胃口。他吃菜口味重,喜欢吃辣喜欢吃咸。
谭林扫了眼桌上的菜,茄子、土豆、蒜苗,虽然都是素菜,但竟然都是他喜欢吃的素菜。
郑婉夹起一根蒜苗送入口中,嘴角勾起一点笑,方才谭林那点反应尽收她眼底。
她好歹给谭林做了几十年的饭了,谭林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口味的菜,她再清楚不过。
吃完饭,郑婉还手脚麻利地收拾碗筷,谭林见状也来帮忙。
郑婉一脸贤惠道:“谭林哥,你放那我来吧,你上班累了一天了,赶紧休息休息吧。”
谭林不好意思地放下碗筷:“那辛苦你了。”
郑婉刷完锅洗完碗,还留下陪他说了几句话,才离开。
离开前,谭林还问了一句:“你有喜欢吃的菜吗?我明天下班买。”
郑婉通情达理地摇摇头:“我不挑食,什么都喜欢吃。”
其实,她喜欢吃肉,但为了维护住贤惠的形象,她没说出来。
上一世的谭林就是喜欢这样的郑婉,任劳任怨、吃苦耐劳、通情达理。
第二天,郑婉掐着时间点做好饭,依旧留下来。
因为有头一天的解释,谭林这回看到郑婉坐在桌前倒不是很惊讶。郑婉见他如此,更是解释都懒得解释。
如此持续了几天,郑婉觉得她该做点什么了,以推进一下两人的关系。
这天吃完饭,郑婉收拾完碗筷,在走近谭林身旁时,她突然一扭脚,装出要摔倒的样子,旁边的谭林见状当然是伸手扶住她。
而郑婉便作势扑倒在他怀里,不仅如此,她还一把抱住谭林,用柔软的胸狠狠压了一下谭林的身体。
郑婉能明显感觉到谭林的身体一僵。
郑婉紧紧抱着谭林不撒手,嘴里还朝他耳边轻微吐气,掐着嗓子说道:“哎呀,我的脚好像突然抽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