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by伏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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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春跑得很快,阿柳知道,那是因为她有一双从未缠过的足。
阿柳端着盘子往餐厅走去,心想,没了皇帝,其实也挺好。
信春虽心大,该有的分寸却都有。
何况周先生在时,书房等闲不让人进去。
她站定在门前,学着电影里的洋人管家,十分矜持地敲了三下,每次还停上三秒。
然后门后响起了少爷温温淡淡的声音,信春这才进去了。
长桌上摊开着好几本书,钢笔倒置,在白纸上洇开大朵的墨色,太太撑着脸坐在窗下,却只给她露出个后脑勺。
发髻都乱了。想必太太写论文写得焦头烂额。
信春被这个想法逗乐了,她小大人似的憋着笑,道:“饭做好啦,太太少爷,先下楼去吧。”
今天厨房做了脆皮烧鸡和清蒸鲈鱼,信春迫不及待。
大半日的光阴就这样走过,初夏的公馆,一切都如常。
只有信春捧着碗和阿柳感慨:“论文果然难写。刚刚我上楼看到,太太一上午,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呢!”
阿柳咂舌:“读书真不易。”
信春十分赞同:“对呀。要是我去念了书,是不是也会这样为难?”
阿柳把碗里的鸡腿夹给了信春:“难说哦。”
于是小丫头笑嘻嘻地咬了口鸡腿,刚刚的想法转瞬便忘。
待到信春上楼送茶水时,看到自家太太竟然洋洋洒洒写了两页纸。
她搁下骨瓷的茶杯,夸赞道:“太太下笔如有神!”
她瞅着,字比她哥哥还要好上许多。
朝笙一面翻着书,一面道:“许是中午吃了一尾鲈鱼的缘故。”
信春深以为然:“吃鱼可以明智。”
坐在书桌另一端的青年端起茶杯,恰好遮住了泛红的耳尖。
周暮觉的目光落在朝笙重新束好的乌发上——为什么上午一字未写,他再清楚不过了。
书房里忽然响起几声咳嗽,信春扭过头去,“哎呀”一声:“少爷,您怎么呛着了?”
耳朵都咳红了,茶明明是放温了些才端上来的,应该不烫了。
周暮觉摆摆手,让信春别着急。
他将手中的茶盏搁下,便对上了朝笙含笑的眼睛。
于是,青年的耳尖在信春茫然的眼神中愈发的红了。
待到小丫头托着茶盘走了,坐在他对侧的人关切地开口:“是天气热了些?还是茶确实有点烫?”
她语气纯然,但周暮觉分明听出了揶揄的意味。
以前,并未发现她有这样促狭有趣的一面。
仿佛一张仕女画有了更加鲜活的颜色,这色彩是为他而作,与旁的都无关。
青年眼角攒出一个笑来:“你知道原因的,朝朝。”
小周先生开窍倒是很快。
朝笙撑着脸,慢悠悠道:“我不知道呀。”
于是日光明亮的书房里似乎又生长出暧昧旖旎的气息,那个浅尝辄止亲密记忆再次浮现。
周暮觉终于败了下来,他的指尖压在书页上,在朝笙的笑意里强行转移了话题:“……论文。”
朝笙如他所愿的放过了他,书房里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书页翻动的声音。
青英大学的文学系很有名,学校里的老师既有博学但守旧的前清夫子,也有接受了西式教育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
两股截然不同的思想相碰撞,交锋很多,最后造就了文学系赫赫的声名。
如果林朝笙并非生来被期待做待价而沽的“大家闺秀”,没有被她的父亲教导必须“依靠男人”“攀附权贵”,或许她能走上另外一条道路。
毕竟青英大学,是她自己考上的。
尽管这份学历最后也只是作为林朝笙的“嫁妆”。
没有谁生来就是宫殿里的“装饰物”,遗憾的是,林朝笙自幼就在父权的茧房。
所以她最终长成了虚荣浮华,纵情享乐的模样。
她的父亲也好,周鹤亭也好,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朝笙挥却这些思绪,在稿纸的最后一行画上句号。
“写完了吗?”
周暮觉合上书页,走到了朝笙的身旁。
“对呀。”她微微侧转身子,将稿纸推了过去。
周暮觉知道她的字写得很好,是极为婉畅秀逸的虞体。
但他没料到朝笙的文章写得比字更好。
朝笙见他迟迟不说话,问道:“可是有什么问题?”
像个好学的学生。
他垂眼,看着朝笙认真的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只是忽然觉得很可惜。”青年的声音温和淡静,“你当时不应该肄业的。”
哪怕让精于文学的李雁峰看了,也会承认这是个很有天分的学生,假以时日,一定能够在求学的路上做出建树。
但她先做了“周太太”——如果父亲仍在,是否她的学业便在踏入婚姻时彻底结束?
周暮觉难得的有几分茫然。
这种情绪甚至压过了背德的内疚,心里有一个念头疯长——她选择他,才是对的。
朝笙笑眯眯道:“可我遇到你了呀。”
“这不一样。”他终于意识到那种茫然,其实是替她觉得难过。
周暮觉的手不自觉的落在她柔软的发顶,朝笙微微躲了过去,道:“头发再乱一次,信春就更要担心我的学业了。”
青年的嘴角勾起,那点情绪很快因此散去。
他将女子鬓边散落的一缕乌发轻轻地拢到了耳后:“但愿信春别误会吧。”
朝笙乐不可支,搭着他的手臂上笑了起来。
门后,阿柳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最终没有敲门。
原是想问太太少爷,夜间想吃些什么的。
不过,在她未曾留意过的时候,周家的两位主人,竟然已经这样要好了。
阿柳旋身,往楼下走去。
厨房已很清楚他们的口味,就算不问,也出不了什么差错。
这年长的仆妇扶着楼梯,伶仃的小脚差点儿踩空,于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来。
信春听到了动静,仰头看过去:“呀!阿柳!小心些!”
阿柳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啐道:“你这嗓门,大得吓人。”
信春晓得她没事,笑嘻嘻地应了。
阿柳便走得更加小心了。
太太,少爷。
继母,继子。
若让周寅竺那老货知道,一定会闹出无穷的祸事。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缠着的“金莲”随着革命而放开,虽然没有“三寸”那么夸张,走起路来,仍然摇摇晃晃。
如果有人,能够比她更自由、更痛快的活,得是多好的事情啊。
阿柳决意咽下这个秘密。
再说,少爷终会成为“周先生”,而太太仍是“周太太”。
所以,没什么不好。
朝笙写完了论文,又仔细润色了几遍才交了上去。
冯广厦只教她一门公共课,却看到了这篇文章。
是文学系一个留洋回来的教授特地拿给他看的。
“先前,你替文学系那个肄业的女学生恢复学籍,庄夫子不是很不高兴吗。”
庄夫子大名庄世仁,乌衣门第,前清榜眼,及至民国,仍是赫赫有名的大儒,所以大家都尊称一声“夫子”。
大儒的学问做得好,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们也佩服。
但大儒不喜欢女学生。
林朝笙这样退了学又重新回到学校的,他更不喜欢。
当时还指着冯广厦的鼻子骂,说他“被通海银行的银元塞破了肠子”。
苍天啊!他冯广厦分文未取,全凭朋友义气和往日人情啊!
思及此处,冯广厦有些不爽的揉了揉鼻子。
庄夫子当时骂得他可委屈了,他按下不说。
“庄夫子可又有什么指教?”冯老师语气谦和。
这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想岔了。”
“是林朝笙交上来的论文写得很好。庄夫子挑不出毛病的好。”这年轻教授体贴的将文章递给他,“这手字,庄夫子也满意。”
冯广厦十分意外,连忙接了过去。
圆眼镜一目十行,很快读完,又倒回去读了一遍。
冯广厦睁大了眼:“我得去问问林小姐。”
他往文学系的教室跑去了。
年轻教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完蛋——论文还是他从庄夫子的桌子上偷偷拿过来的呢!
冯广厦上次见到朝笙,还是在李雁峰和周暮觉一同返沪的时候。
那会儿满大街嚷着“周太太”,在学校里,却又继续客客气气地称“林小姐”。
朝笙一出教室就见到了他:“冯老师,有什么事?”
冯广厦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将她的文章递了过来。
“特地来恭喜你的。”他说,“要让庄夫子看入眼,可不容易。”
朝笙柳眉微挑。
庄世仁是教古典戏剧评论的,一向不太满意她——准确的说,是不太满意“她们”。
文学系一共四十五个学生,其中女生有四个。
这种刁难,朝笙并不放在心上,因此冯广厦不知道,周暮觉更不知道。
她露出个笑来:“那看来我的工夫没白费。”
文章确实是认认真真写的。
冯广厦见她是要回去,索性同她一道走,反正阿忠一直是等在学校外头的。
他健谈得很,能从唐诗谈到宋词,又从宋词谈到文艺复兴,谈到文艺复兴,便不能不谈莎士比亚,谈了莎士比亚,便不能不谈弥尔顿——
朝笙对答如流,末了,道:“我确实借鉴了《失乐园》里的故事,那本书还是阿暮找给我的。”
“暮觉在国外时,确实读了很多书。”冯广厦说得兴起,略去了她语气里的亲昵。
暮觉、阿暮,他和其余朋友,都是这么喊的嘛。
冯广厦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长长的道路往外走去。
白石红砖的校园外,长身玉立的青年身姿挺拔。
冯广厦说得眉飞色舞,便见身旁的女子忽而走快了几步。
“今天怎么有空?”
“哪天都有空。”青年接过她手里拿着的书,发现那篇文章也在其中,他问道,“这么快便批了下来吗?”
冯广厦愣住了。
他回过神来,道:“批是批了,庄夫子还没发,回头我是要偷偷放回去的。”
“冯老师说,我文章作的不错。”那刚刚与他柔声交谈的女子巧笑倩兮,眉眼格外妍丽鲜活。
“我早便说了。”周暮觉温声应她。
冯广厦原本熄灭的猜测又涌了上来。
他清了清嗓子,道:“林小姐可否等会儿,我有事情要同暮觉说。”
“请便。”
周暮觉替朝笙拉开了车门,而后立刻被冯广厦扯到了一边去。
“你你你——和林小姐怎么回事?”冯广厦开门见山。
青年长眉微挑,眼神淡静。
冯广厦太了解周暮觉了。他越温和沉静,内心就越坚定。
“你那天不是和我说,你清楚吗?”
“是啊。”青年回身,看向坐在车窗边的朝笙,“我清楚,我心悦她。”
“你疯了!”冯广厦压低了声音,“她是你的……继母。”
周暮觉长睫低垂:“她先是她自己,再是我父亲的妻子。”
“可父亲已经去了。”
“她选了我,又为什么不行?”
冯广厦头痛得不行——苍天啊!为什么总要这样戏弄他?
他反问:“你知道后果吗?”
“后果?”周暮觉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知道这是来自友人的告诫。
半晌,他蓦地笑了:“没有什么后果。她既选我,便是坦途。”
冯广厦心惊肉跳,终于确认周暮觉的心意已无回寰。
他深吸了一口气:“我这便去信给文葭。”
周暮觉看向他,便听得冯广厦挫败地道:“我要问问她,我们成婚时你随了多少的份子钱。”
“待到给周行长随礼金,需得双倍奉上。”
既已如此,作为朋友,还能如何呢?
冯广厦失魂落魄。
冯广厦长叹口气,同青年告别。
吉普车缓缓驶离,隔着车窗,他看到周暮觉偏过头,笑着同朝笙说着什么。
朝笙微微睁大了眼,忍不住回头望向了他。
冯广厦挥挥手,算是回应。
五月,日光晴朗,隔着透明的窗落在两个人身上。
任谁都会觉得,他们是登对的。
冯广厦心道,文葭肯定会比他还要震惊。
他决定写两封信寄去武汉,第一封先说暮觉恋爱了。
待到妻子好奇到着急上火,给他连回几封信,他再告诉她,暮觉恋爱的对象是谁。
思及此,冯广厦最后一点忧心也散得干干净净,他乐乐呵呵,迈步往学校里走去。
黑色的吉普车里,朝笙低声问周暮觉:“你便和冯老师说了?”
阿忠开车,专心致志。
周暮觉点点头,道:“广厦之于我,是知己至交,亦不会用异样眼光看待我们。”
“我可不是这个意思。”朝笙说,“只是才知道,无论如何心怀坦荡,你到底还是会惴惴几分。”
得逢所爱,瞻前顾后,才是常态。
周暮觉向来知道她的敏锐。
他声音很温和:“我并非因为其余人的眼光而不安。”
她望向他,一双眼专注而认真。
周暮觉感到自己的心似乎陷入了澄明柔软的水流中。
“我只是觉得,无论结果如何。”他说,“我总得让我亲近的人知道,你于我而言是什么。”
要是她愿意,他当然想三书六礼或是白鸽教堂。
广厦和文葭结婚时,还特地登了报。
但这一切对于他们为时尚早。
正如他们刚刚在一起时,最终也只是谨慎地选择了“试试吧”这样的言辞。
他凝视着她婉秀的眉眼,不自觉想,这件事情,她是否又会让她的朋友们知道。
周暮觉在这一刻意识到,自己对于朝笙在周家之外的生活知之甚少。
她的朋友们叫什么名字,她又是否会和她的朋友们提及他。
以及她的家人。
他从未见过她的家人。
父亲的葬礼,她孀居的岁月,她的家人,又在哪儿?
周暮觉垂眼,望向她昳丽的面孔,最终没有开口询问。
而朝笙似乎也未曾察觉到周暮觉短暂的犹疑。
交上了论文,课业的压力就骤然少了很多,朝笙数着日子等待假期,有时会产生点岁月静好的感觉。
只是偶尔从报上看到些新闻,才会很快意识到这是种美好的错觉。
太平之下,早已经波涛汹涌。
不过先打破这份宁静的,是杜知弦的一通电话。
朝笙彼时正和周暮觉在书房里。
他从李雁峰那借了很多国外文学的译本,拿给了朝笙打发光阴。
“那会儿见你这朋友不太爱说话。”朝笙对着书感慨,“没想到,他的话都对书里的人说了。”
周暮觉眼里噙着笑。
他喜欢这样和她独处的时光,这让他感觉到她的生活与他有了更深的连接。
那些他所不知的过去,她所不提及的事情,仿佛就会变得没有那么重要。
敲门声忽然响了,是信春站在外边脆生生地唤朝笙,有她朋友打来的电话。
朝笙只好把书放下,周暮觉便温声让她去。
“书是不会跑走的。”
他看着她旋身离去,电话那端的朋友是谁,他不去深思。
“仔细想想,咱们是不是有好些日子没见了?”
朝笙接过了电话,便听到杜知弦略带委屈的声音。
“这段时间不是在写论文么?”朝笙道,“你们不用吗?”
当然要——但自从叶青淇从段家的宴会上回来后,他们便很想尽快见到林朝笙。
但周寅竺与自己那小舅子约好的时间在五月中旬,于是他们便按捺了下来。
一直到今日。
“总算要到假期了,出来聚聚吧。”杜知弦说,“正巧我也快要生日了。”
朝笙圈着手中的电话线,曼声道:“好啊。”
电话那端,杜知弦与叶青淇对视一眼,知道林朝笙是上钩了。
她按着叶青淇的安排说出了时间。
“五月二十一,临溪楼不见不散。”
杜知弦的笑声真切了起来。
书房里,书页被夏日的长风掀起,青年的目光看向书页,而后落在朝笙只读到一半的诗行。
她好像也没去多久,周暮觉却觉得,这通电话的时间,似乎有些长。
门开了。
是朝笙走了进来。
“我读到哪儿了?”
她俯身看去,青年握着她的手,将她的指尖轻压在了书页之上。
“这儿。”
朝笙垂眼看他,微微笑道:“我电话打得太久了?”
——其实也没有。
她的语气里带着点难以言明的纵容,周暮觉本想回答说“没有”,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过于在意她的朋友。
但朝笙没有给他再说话的机会,她反握住周暮觉的手,攀附着他的肩膀,亲了下去。
很轻,似乎还有点儿歉意。
风又把书页掀起,这一次,没人再压住翻动着的纸张。
等到朝笙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书上的时候,光阴又走过了大半。
她任周暮觉替她抚平了旗袍上微微的褶皱,温声道:“是知弦过几天生日,约我出去聚一下。”
周暮觉没料到她会主动提及,于是眼里牵出笑来:“想好送什么礼物了吗?”
“我得去好好看一看。”朝笙捧着书,随意翻过了一页。
整个五月,天气格外的好。
日光明亮,从姗姗开着的榴花间隙里看过去,天蓝如洗,一朵云都没有。
阿柳在院子里慢悠悠地浇花,信春就跟在一旁揪草玩。
阿柳抽空瞄了一眼,惊道:“那不是草!是新长出来的三角梅!”
信春颇不好意思的松开了手,又把土拍得实了些。
“你的活都做完了?”阿柳问她。
信春道:“我可不偷懒。只是太太今天出门了,少爷去了银行,我的事情也就少些啦。”
阿柳点点头,两人便又闲聊起其他事情来。
银行里,办公室的门敲了三下,周暮觉停下了手中批阅的笔。
“行长。”等在外头的人是银行的经理徐城,“今天早上,您四伯公打发了人过来。”
周暮觉眉梢微挑。
他的四伯公,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
徐城说:“他说趁着小满,亲戚们聚一聚。”
周家是大家族,周暮觉有很多叔伯,但年岁更长的,就这一个四伯公了。
如若不是周鹤亭这一支强势,周寅竺就是当之无愧的大家长。
周寅竺怕周暮觉不来,还加了道理由。
“还说,周家在外头的生意也要与您商讨一下。”
徐城心道,这可能才是关键。
通海银行是根深叶茂的榕树,由它分生出的枝节也供养着这个家族。
长辈相邀,又有正事,周暮觉没有推辞的理由。
尽管他并不太喜欢同那群族老打交道。
徐城见他神情,知道他会去:“时间是午间,地点定在了临溪楼。”
“好,我知道了。”周暮觉应了下来,一看时间,确实也要到了用午饭的时候。
徐城便替他安排去了。
中午日头烈,路上的行人便也少了许多,稀稀拉拉走在路上的,大多是学生报童。
汽车穿梭于摩登的城市,隔着车窗,通海银行渐渐落在了后面。
老何很快就将车开到了临溪楼,车门刚开,就有蹲在屋檐下的卖报小孩围了过来。
“先生,来一份报纸吗?”
老何想挥开这小孩,毕竟大中午了,谁还看早报呢。
但小周先生接过了报纸。
“三个铜元。”小孩子喜笑颜开,“今天这报纸可值得看,骂了曹玉符两大页版面。”
曹玉符是李淮麟的头号政敌,占据北方的大军阀。
南北相对,军阀相望,这也是那条航线当时难以被段家拿下的原因。
政敌之间,攻讦是常事。
但最近似乎频繁了些。
周暮觉按下心中所想,将铜元拿给了晒得黑黢黢的小报童。
临溪楼跑堂的小二认得周暮觉,又有周寅竺提前同他打招呼,立刻便迎了上来。
“小周先生,您三楼请。”
三楼是包厢的雅间,很是清僻。
这倒不大符合他四伯公的作风——周寅竺一向是很讲究排场的,出门宴请,必要弄得声势浩大,人皆侧目。
小二在前头带路,最后停在一间靠窗的雅间外。
推开雕花错木的门扉,映入眼帘的是一架开得正好的兰花。
藤编的帘子隔绝了太猛烈的白日,满室错落着温柔模糊的光。
白衫蓝裙的女孩子闻声转过头来,对上了青年有些意外的神情。
“暮表哥。”她脸带欣喜。
还没等她站起身,门关上了,青年声音淡静,只让她听到了一句“抱歉”。
小二不知所措,只感觉面上拂过关门的风。
“走错了吗?”周暮觉拧眉。
小二猛摇头:“没呢!今天就寅四老爷定了三楼的雅间。”
三楼雅间,二楼半开敞的小包间,都是体面阔绰的客人才会定的。小二向来记得清楚。
来的只有一个年轻的女学生,小二还以为这是周家的相亲会。
但觑着小周先生的神情,竟然是全然不知的。
门又开了,那女孩子面色涨得通红,一双眼睛委屈地望着他。
周暮觉让小二先下去了。
女孩子的表情好了些,又唤了一声“暮表哥”。
周暮觉的母家那一支人丁凋零,他没什么表姐妹。
楼下的食客进进出出,偶尔有人仰头,望向三楼走廊上的动静。
“先进去。”周暮觉因着这声“表哥”,甚至感到了几分头痛。
女孩子喜笑颜开,往里头走了过去,一回过头来,周暮觉却隔着那架兰花,再没多走一步。
“你也是周家的亲戚吗?”
她忙道:“是呀。我父亲的大姐姐嫁给了您四伯公的。”
这关系有点儿远,她按着自己父亲教的说法,补充道:“您母亲,也叫我父亲一声堂兄呢。”
当然不是嫡亲的。
这些大族,子嗣众多,旁支不胜数。
要说亲缘多深厚,也不尽然。
起码,在周暮觉年少时,母亲那边的亲戚是很少过来的。
直到他慢慢长大,周围人意识到他很有能力,足以继承通海银行。
“您父亲过四十岁生日时,我还来了。”
那时候她也被父母带到周鹤亭跟前打了招呼,然后看到了周鹤亭身后高大清俊的青年。
周暮觉眉心一跳,父亲生日时,她也不过十二三岁吧……
女孩子有点委屈,她原以为这位俊秀得过分的表哥记得她。
“我是舒家的若敏呀。”
周暮觉叹了口气。
“四伯公让你来的?”
舒若敏想起了周寅竺的叮嘱,也看得出,这位周家的大长辈属意自己和周暮觉多接触。
她脸泛红,柔声道:“是呀。”
年少时也对这张俊美的面孔起过一霎的旖旎心思,后来随着年岁渐长,很快就忘了。
但父母耳提面命他身份的显赫,而时光也将青年雕琢得更加温润,于是舒若敏的少女情思汹汹复燃。
“过会儿菜便上来了。”她盈盈地望着他,“暮表哥,先进来说话吧。”
周暮觉的眼神却冷了下来。
他一眼就认出,舒若敏穿得是金陵女中的校服。
四伯公实在荒唐,煞费苦心,让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女孩单独与年长她许多的成年男子见面。
“不用了。”他淡声道,“临溪楼的饭菜还算不错,你吃完了,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与你父母说一声,此事,我不同他们计较。”
舒若敏嘴唇微张,有些愕然——他的语气冷淡到严厉。
男女相看,不是很正常的吗?不同她的父母计较,又要同谁计较?
舒若敏觉得受伤,又不敢掉眼泪,不明白刚刚还神情温和的人为何骤然露出了骇人的一面。
但周暮觉转身,走得很干脆,没给她再开口的机会。
说不生气是假的。
但不至于迁怒于一个十几岁的高中的女学生。
四伯公的算盘打得太响了。
拿捏长辈的身份,打算替他寻个妻子。这位妻子既与他的母亲沾亲带故,又和四伯公有着深厚的亲缘。
他想要给公馆找一个女主人。
葬礼上,老者挥着拐杖,笞向了跪在棺木前的朝笙。
便这么容不得她吗?
周暮觉的眼中淬着怒火。
他不需要长辈给他安排一个妻子。
朝笙若愿意,那便是她。
若不愿意……又何须旁人。
沿着楼梯下来,又经由木质的长走道,能听到楼下食客高谈阔论的声音。
这样的热闹让周暮觉的怒火平息,他感到心绪终于渐渐静了下来。
交待老何一声,把这所谓的舒家表妹好好儿送回去。
至于四伯公那——
“青淇亲耳听你那四伯公说的!今天,你那个继子就要见他以后的未婚妻了!就在这!”女子的声音急促,带着浓浓的劝诫之意,“你若不信,待会且去问店小二,没准,你还能恰好碰到他们——朝朝,你要替自己考虑一番。”
周暮觉一愣。
背后窥听,绝非君子所为,但一种极为强烈的预感、一个一直萦绕着他的疑惑,驱使着他顿住了脚步。
然后是男子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压低了音调,带着刻意的迷人。
“你跟周鹤亭,本就没有感情,嫁给他也不过是因为家里破了产。”
“他死了,你当然不用替他守着,何况,你那继子把钱也给了你。”
“待到你那继子娶了妻子,你在周家哪有什么地位。”衣衫翕动,大概是叶青淇走到了她的身前,“朝朝,我对你的情意想必你也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