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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女明星会抓鬼by陈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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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左轻白打了回去。
路回接了电话,但不吭声。
左轻白想起路回昨晚好像说他生病了,很难受,于是左轻白决定关心关心他。
左轻白主动问候道:“你的病好点了吗?”
路回:“……”
路回现在非常确定,昨晚左轻白压根没听他说话。
藏区的消息传得没那么快,路回那边还没播报冯满芦伏法的新闻,所以昨晚左轻白挂电话后发生的事路回并不知道。
路回刚想说“我没生病”,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路回想了想,说道:“没好,病情加重了,现在在住院。”
此刻路回正躺在自家别墅的豪华大床上,根本没住院。

左轻白从床上坐起来, 问:“这么严重啊?”
路回也从床上坐起来,说:“是啊,很严重, 你要不回来一趟?”
左轻白奇怪道:“我回去有什么用?难道你的病是鬼造成的?”
“你能少提一句鬼吗?”
“如果你的病是鬼造成的,我回去就有用;但如果你的病不是鬼造成的, 我不是医生, 回去也帮不上什么忙。”左轻白认真分析。
“就不能是回来看我?”
左轻白笑道:“路总是小孩子吗?生病需要有人看着?”
“我发现你这人有点冷血无情。”路回被左轻白气得从床上起来,他走出卧室,走到书房里, 在书房的椅子上坐下。
路回没好气地说:“我没病也被你气出病来了!”
左轻白嘻嘻笑道:“所以你就是没病, 你装病骗我, 对吧?”
“你早就猜到了?”
“一开始我真以为你病了,但后来我发现你说话中气十足,一点都不像有病的样子, 才怀疑你是不是装的。”左轻白如实说道。
路回叹气道:“你还挺聪明。”
“当然。”左轻白得意洋洋。
“你这么聪明怎么别的事情就这么迟钝?”
“我什么事情这么迟钝?”左轻白莫名其妙。
“就是……就是……”路回话到嘴边却死活说不出口。
路回心想自己真是的, 诺大一个公司都管得好好的, 追个妹子反而唧唧歪歪扭扭捏捏。
此刻路回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他对自己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
见路回迟迟不说话,左轻白主动找话题:“你还不知道我们这边出什么事了吧?”
“熊吃了个人。”
左轻白摇摇头, “不是熊吃的,是人吃的。”
“什么?”路回十分惊讶。
于是左轻白把这两天发生的事一股脑儿全跟路回说了。
路回听完后,问:“这事又跟金绮月有关?”
“嗯。”左轻白一点头, “昨天晚上在藏民赶到之前, 我和兰殊尔盘问过冯满芦,冯满芦说他二十年前被查出胃癌,就在他万念俱灰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妙龄少女, 少女给了他一管熊的心头血,他喝下后就把自己癌变了的那个胃吐了出来,接下来的发展跟多杰口中那个传说故事差不多,少女送给冯满芦一个健康的胃,并要求冯满芦把他原来那个胃生吃下去。从此之后冯满芦的胃癌就好了,但却染上了吃人内脏的瘾,这瘾每十年发作一次,第一次发作是在十年前,冯满芦杀了跟他一起骑行的两个骑友,第二次发作就是这次,冯满芦杀了剧组的摄影助理,张维为。”
路回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离奇的故事,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也不禁打了个寒战。
路回忽然想到什么,说:“说到底,罪魁祸首还是金绮月。金绮月那么可怕,我哥还天天呆在她身边,我劝他跟金绮月分手他不听,这可怎么办。”
路回的哥哥周夙是金绮月的男朋友。
左轻白想起自己看过的番外故事,若有所思道:“其实我觉得你哥吧,你哥吧……”
“我哥怎么了?”
“你哥他有没有可能也有捉鬼的本事,所以不怕金绮月?”左轻白怀疑周夙就是舒瑾安,而舒瑾安是捉鬼师。
“怎么可能?我哥会不会捉鬼我这个做弟弟的还能不知道?再说,金绮月这么厉害一只鬼,连你这个金牌捉鬼师都拿她没办法,就算我哥真是捉鬼师,也对付不了她啊!”
左轻白想起某些剧情,喃喃道:“我哪能跟他比,他跟金绮月的缘分可不浅……”
“对了。”路回问,“那个兰殊尔,也是捉鬼师?”
“是啊。虽然我跟他不太合拍,但至少我多了个帮手不是?”
路回松了一口气,“你跟他不合拍最好。”
“为什么我跟他不合拍最好?”左轻白问。
路回沉默了几秒,道:“你这么聪明,自己猜去吧。”
书桌左上角摞着一沓杂志,路回从里面快速找到一本娱乐杂志,杂志封面是兰殊尔。兰殊尔前段时间靠少年将军的角色小红了一把,所以杂志邀请他来拍摄这一期封面。
路回快速打量兰殊尔,心想这人摆着一张冷冰冰的臭脸,左轻白应该不会喜欢这款。
路回悬着的心放下了一点点。
跟左轻白结束通话后,路回又打了个电话给他哥,周夙。
周夙的电话调了静音,但周夙看到了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周夙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来,拿起电话。
周夙看了一眼床上睡着的另一个人——金绮月,悄悄拿着手机走出了房间。他合上房间门,穿过客厅,来到阳台,才接了电话。
“喂?”哪怕已经来到了阳台,周夙的声音依然很轻,生怕吵醒金绮月。
“哥,你现在在哪?”路回问。
“静海路的公寓。”
“又跟金绮月在一起?”路回急道,“哥我跟你说……”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周夙笑得温文尔雅,“一张口就是鬼啊鬼的,我都不知道你怎么了。你要是工作压力太大,明天我陪你去打高尔夫放松一下怎么样?咱哥俩很久没一起打高尔夫了。”
“哥你就不能信我一次吗?”
周夙微微一笑,他倚在阳台的栏杆上,抬头望了一眼天上的一轮圆月。周夙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心口。
周夙的心脏跟常人不同,他的心脏长在右边,更奇特的是,他心口的位置长着十二颗红痣,这是从娘胎带出来的胎记。
周夙望着月亮,高深莫测地说:“弟弟,应该是你信我一次才对,离那个左轻白远点,那个人神神叨叨的,满嘴胡说八道,谁知道安的什么心?”
周夙挂了电话,回到房间。
黑暗里,刚才还在睡觉的金绮月坐了起来。她纹丝不动地坐在床上,黑影如鬼魅,看起来有些可怕。
但周夙却不怕她。周夙温柔地走到床边,带着歉意轻声说:“抱歉,吵醒你了吗?”

金绮月阴森森地下了床, 摸黑走到梳妆台前。
金绮月背对着周夙坐着,然后她从头顶开始,毫无预兆地把自己的人皮脱了下来。
脱皮时甚至还发出“撕拉”声, 光听声音就让人毛骨悚然。
“不好意思,我透透气, 吓着你了吗?”蜕了皮的金绮月笑嘻嘻地说。
周夙并不害怕, 平静地说了声:“没有。你想怎样都行。”
周夙没开灯,两人就在黑暗中对话。
“你为什么不怕我?”金绮月问。
周夙露出痴迷和爱慕的眼神,道:“我不怕你, 我爱你。”
“真够肉麻的。”金绮月嗤之以鼻。
金绮月透完了气, 把人皮重新穿上, 穿好之后,她穿过黑暗的房间,准确地找到周夙的位置, 走到周夙面前, 幽幽地对他说:“我再问你一次, 你除了‘周夙’外,还有没有别的名字?”
跟左轻白一样,金绮月也怀疑周夙是舒瑾安, 她也看到了周夙胸前的胎记。
金绮月查过周夙,但查来查去,除了心脏都在右边和都有12颗红痣胎记外, 实在没查出他跟500年前的舒瑾安有什么关系。
周夙是个古怪的人。周夙见到金绮月的第一眼就深深地爱上了她, 没有任何理由和铺垫,突然就深爱了,哪怕后来金绮月在他面前露出恶鬼的模样,周夙也坚定不移地说:“我不怕你, 我爱你。”忠实地当金绮月的舔狗。
当然,只当舔狗的话,周夙是追不到金绮月的,金绮月之所以会选择周夙当男朋友,是因为她很好奇,周夙长了12颗红痣,那他有没有十二窍玲珑心?
新鲜的十二窍玲珑心对鬼来说作用跟还魂丹差不多,要是周夙跟舒瑾安一样有一颗十二窍玲珑心,那把他带在身边,不就等于随身带了个复活甲?
复活甲谁不想要?金绮月再厉害,她也想要。
不过在把心真正挖出来之前,没有人能辨别那到底是不是十二窍玲珑心,所以金绮月再好奇,也只能忍着不挖,毕竟只有最新鲜的心才是复活甲。
“我从小到大只有周夙一个名字,没有别的名字。”周夙回答了金绮月的问题。
金绮月轻笑着搂住周夙的脖子,循循诱导道:“不一定是从小到大啊,也可以是从前世到今生呀。”
周夙摇摇头,说:“我不记得我的前世。”
黑暗中,金绮月歪着脑袋看周夙,说道:“你很像我前世的一个故人。”
“什么样的故人?”周夙问,“如果是爱人,你就别告诉我了,我会吃醋。”
“爱人?”金绮月发出一声嘲讽的笑,“我不爱任何人。”她看向周夙,又道:“包括你。”
周夙却说:“你不用爱我,我爱你就够了。”
“你明知我是鬼。”
“你是人还是鬼,跟我爱你有什么关系?”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疯子。”
“所有人都可以是疯子,主要看疯子的标准是什么。”周夙说。
金绮月冷笑一声,忽然她松开周夙的脖子,推开房间门走了出去。
金绮月走到阳台上,周夙跟在她身后。
从月亮的方向飞来一缕黑烟,金绮月伸出手指,黑烟缠绕在她的手指上。
“世人之苦,养我之根。”金绮月轻声道,她问周夙:“冯满芦患了胃癌,他只是想活着,想活着有错吗?”
周夙摇摇头,“没有。求生是所有人的本能。”
“但他活着就会变成恶魔,剥夺别人的生命。其实冯满芦吃人内脏的时候也很痛苦,但瘾一发作,不吃又不行,他控制不住。我喜欢他的痛苦,他的痛苦是我的补品。”
金绮月说着,把那一缕冯满芦的痛苦吞了下去。
“你的伤,好了没?”周夙问。
“早就好了。”
“那就好。”
金绮月上次被左轻白用计重伤,这段时间她吃了不少“补品”,已经恢复过来了。
金绮月一恢复,左轻白怕是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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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组在藏区的拍摄行程接近尾声,左轻白在跟多杰商议后,把那四个尸人喇嘛的魂给放了。从藏区返程时,左轻白把多杰封在符咒里带了回来。
多杰第一次体验坐飞机,都惊呆了。
“怎么样,外面变化大吧?”左轻白对多杰说。
“这些年我一直躲在山里,错过了很多东西。”多杰感叹道。
“你披着熊皮不方便出来嘛。”左轻白说,“不过,你宁愿一直披熊皮都不愿意剥人皮,说明你是一只好鬼。很少有鬼能忍住不去剥皮的。”
“但你的那个搭档似乎不认为我是好鬼。”多杰说的搭档是兰殊尔,兰殊尔坚定地认为所有鬼都会害人,反对左轻白帮多杰。
“别理他。”左轻白道,“他那人死脑经。”
左轻白下飞机后收到了路回亲手送的花束。
路回亲自来机场接左轻白,他穿了一身奢侈品的休闲装,戴了副墨镜,手捧一大束鲜花,终于有了点纨绔子弟的样子。
左轻白出来了,路回手捧鲜花,酷酷地向左轻白走去,没想到突然冲出来一波人,一窝蜂冲到路回前面,把路回死死挡住,这些人抢在路回之前给左轻白送上鲜花。
这些人是左轻白的粉丝团,左轻白自《千妖百鬼录》火了之后,也是有粉丝团的人了。粉丝团的小姐姐很热情,让左轻白体验了一把众星捧月的感觉。
左轻白很开心,不停地向她的粉丝们飞吻。折腾了半天,路回的花最后才送到左轻白手上。
“你怎么也来了?”左轻白问路回。
“我就不能是你粉丝?走,吃饭去。”
“不行,没空,只是结束了藏区的拍摄,还没杀青呢,飞机落地还得继续工作,没有假期。”左轻白说。
剧组一旦开工,除非是很特殊的情况,否则不会停下来,连法定节假日都不会放假。
路回叹了口气,心想拍完这部一定要让左轻白休个假。
“对了,路回,能不能帮我个忙?”左轻白说。
“你难得找我帮忙,我还能不帮吗?”路回立即道。
左轻白从手机相册中找到某私人博物馆里人皮鼓的照片,对路回说:“这面人皮鼓,你能不能买下来?”
这是用拉姆的人皮制成的那面鼓,左轻白答应过多杰帮他找拉姆。
路回瞪大了眼睛看向左轻白。
左轻白轻易不找人帮忙,一找人帮忙吧,这帮的是什么鬼忙?
“你要买这个?”路回震惊道,“要买它不是钱的问题,文物是不能随便买卖的。再说,人皮鼓,你买这么恐怖的东西做什么?”

第53章 确凿无疑
剧组的人叫左轻白集合了, 左轻白只好长话短说:“买人皮鼓的原因,一会我手机上跟你细聊,我要先去集合了。”
左轻白匆匆离去, 留路回郁闷地停在原地。
很快,路回的手机收到了左轻白发来的信息, 左轻白把她要买下人皮鼓的原因详细告诉了路回。
左轻白:用拉姆皮肤做的人皮鼓就在一家私人博物馆里, 我答应过多杰帮他找拉姆,我得兑现诺言。
路回:捉鬼师小姐,我可能要泼你一瓢冷水, 那面人皮鼓就算找到了, 拉姆也活不过来, 多杰也见不到拉姆。看到那面鼓,多杰只会徒增伤感,以后执念更深。
左轻白:没有以后了。
路回:什么意思?
左轻白:多杰没有以后了。多杰是鬼不是魂, 魂还有机会重入轮回, 但鬼没有, 鬼的唯一结局就是被捉鬼师杀死。
路回:怎么区别魂跟鬼?
左轻白:魂没有害过人,害过人的都变成了鬼,多杰害死过四个喇嘛, 虽然我也觉得那四个喇嘛该死,但没办法,规矩就是这样。
路回:多杰要死了?
左轻白:是。
路回:你要杀死那个可怜的藏族男孩?
左轻白:我是捉鬼师, 我必须这么做。
路回:所以你买下人皮鼓, 只是为了给多杰临死前看一眼?
左轻白:不止,人皮鼓是祭祀的法器,不是普通物件,它的鼓声可以连通生死, 超脱轮回,拉姆已经轮回了两轮,以我的本事找不到她,但敲响那面鼓却可以找任何人的转世。我想找到拉姆的转世,让多杰见她一面,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这样我也算兑现了诺言。
左轻白:路总,算我求你了,帮我这个忙。要是文物不方便买卖,那能不能想办法把它借出来半天?
路回:你先别急。这面鼓在私人博物馆里,不在国家博物馆,不在国家博物馆那就好办得多。我查了一下,这家私人博物馆的主人周崇圣是一名英籍华人富豪,印象中我外公认识他,我去找我外公帮帮忙,把鼓借出来。
路回的外公宋辉民是知名企业家、爱国华人,宋辉民的社会地位比路回他爸要高得多,宋辉民看不上他女婿,但对路回这个外孙相当宠爱,路回有事找宋辉民帮忙,宋辉民不可能不帮。
左轻白:多谢。
路回:谢就完了?这次我帮了你,下次你也要帮我做一件事。
左轻白:做什么?
路回:做什么没想好,先欠着。
左轻白:……
路回:你为什么发省略号?
左轻白:我怎么觉得这套路在哪见过?
路回:在哪见过?
左轻白:不管在哪见过,吃亏的都是我,谁知道你会叫我去做什么?你是生意人,商业伙伴那么多,万一哪天你叫我去给哪个中年油腻老板陪酒陪睡呢?
路回:……
左轻白:你又为什么发省略号?
路回:你就这么想去给人陪睡?
左轻白:我不想啊,那不是怕你提这种要求嘛。
路回:……
路回:无法理解你的脑回路,你要是想陪睡就来陪我吧。
路回在打“你要是想陪睡就来陪我吧”这句玩笑话时,有一瞬间紧张得指尖发抖。
路回既期待又紧张地等待左轻白的回复。
左轻白:哈哈哈哈,你别逗了。
路回期待的心落了回去。
后来,路回通过他外公宋辉民的关系,联系到了私人博物馆的主人周崇圣先生。周崇圣先生名望、地位、事业都有了,办这个私人博物馆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支持文物回流,他博物馆里的文物不买卖,也不轻易出借,不过有外公这条人脉在,路回顺利从馆中把人皮鼓借了出来。
人皮鼓被搬运到路回家,左轻白跟剧组请了半天假,带着多杰回了趟路回家。
路回让家里的阿姨都回去,免得她们看到什么东西吓坏了。
人皮鼓摆在大厅,多杰看着那面鼓,恍若隔世。
左轻白准备了一碗清水,多杰把藏了很多年的鼓槌交给左轻白,左轻白拿着这支用拉姆腿骨做成的鼓槌敲响了人皮鼓。
在厚重的鼓声中,左轻白口中念念有词,她用手指沾了沾清水,在鼓面上写下拉姆的名字。
只见人皮鼓上浮现出一名高中少女的脸,少女笑得阳光灿烂,下面还有她的名字,郝曼,以及她的一些基本资料。
这就是这一世的拉姆。
鼓面上的人像和文字都消失后,左轻白找来白纸,做了个纸扎小人,她施法将纸扎小人变成一个普通高中男生的躯壳,左轻白把这具躯壳给了多杰。
左轻白又用法术变出一个手表,亲手戴在多杰手上。
左轻白对多杰说:“一会我会把你送到拉姆身边,但你只有半天时间跟她相处。你手腕上的这块表被我下了咒,晚上9点一到,咒术生效,你就会灰飞烟灭。”左轻白叹了口气,愧疚道:“对不起,你是鬼,我是捉鬼师,无论如何我只能杀死你。”
“我不在意,只要死前能让我再见拉姆一面,我不恨你,反而会感激你。”多杰说。
之前多杰把四个喇嘛做成尸人,让他们在障眼法阵里不停绕圈,每绕一圈代表替拉姆超度,为拉姆祈福,所以拉姆的转世非常幸福。拉姆的转世叫郝曼,今年16岁,暨华中学高二学生,家境优渥,父母恩爱,郝曼在学校里学习好、人缘好、会很多才艺,还长得非常好看,是暨华中学公认的校花,也是整个高中部少男们的梦中情人,追求她的人能排几个长队。
今天暨华中学组织春游,去的是城南的紫荆森林公园,郝曼也在其中,左轻白弄了套暨华中学的校服给多杰换上,把多杰送到了紫荆森林公园。
多杰在人皮鼓面上看见了郝曼的模样,他能认出郝曼。多杰不会汉语,左轻白临时教了他几句:“你好”、“郝曼”、“我是多杰”。
把多杰送走后,左轻白在路回家的餐厅狂吃东西,刚才施法耗能太大。
左轻白的饭量令路回目瞪口呆,“小心噎着。”路回提醒。
“饿死了饿死了。”左轻白说。
左轻白吃饱后开始狂喝水,
“渴死了渴死了。”左轻白又说。
左轻白这种吃法完全没有女明星身材管理的自觉,但因为使用法术消耗能量很大,所以她这么吃并不会胖。
“吃饭跟闹饥荒一样。”路回一边嫌弃,一边抽了张纸巾帮左轻白擦嘴。
这动作很暧昧,然而缺根筋的左轻白一把从路回手中抢过纸巾,自己三两下把嘴擦干净。
“晚上还得回剧组,我只请了半天假。”左轻白说。
左轻白转头去看路回,说:“路总,路老板,你看我干活这么积极,年终红包是不是该包个大的?”
“想要多大?”路回优雅地擦了擦手。
左轻白嬉皮笑脸道:“老板看着给。”
路回瞥了一眼左轻白,道:“拍完这部戏我给你放个小长假,免得你在背后蛐蛐我资本家压榨人。”
“什么话?我从来不在背后蛐蛐人。”左轻白诚恳道。
“你有半天假,现在多杰找他的拉姆去了,剩下的时间你打算干什么?”
“老板说了算。”左轻白认真道。
路回一愣,莫名其妙道:“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对我的态度这么奇怪?”
“哪里奇怪?”
“有点谄媚。”
“谄媚就对了。我认真想了想,你看啊,我想去剧组找弥月刃,你就库库给我塞进各大剧组;我想要人皮鼓,你就刷刷把人皮鼓借了出来。我突然意识到你是真有本事,说不定以后还有要找你帮忙的地方,当然要跟你搞好关系,是吧老板?”左轻白继续嬉皮笑脸。
路回看不得左轻白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儿,白了左轻白一眼。
路回手边有杯水,他拿起杯子喝水。
哪知左轻白“嗖”的一下窜了过来,一把抢过路回手中的水,嬉笑道:“路老板怎么还亲自喝水?我帮你喝。”
说完她豪放地仰头喝水。
左轻白喝水也不好好喝,喝一半洒一半,洒出来的水全泼路回衣服上了。
路回:“……”
有一瞬间路回在心里质疑:我到底喜欢这个逗逼什么?
亏得路回脾气好,路回一边用纸巾擦衣服上湿了的地方,一边叹了口气,说:“拿你没办法。既然你让我说了算,那你陪我去看电影吧。我上楼换身衣服。”
说着,路回上楼去他房间换衣服出门。
路回走后,左轻白“嗖”的一下溜回客厅,站在那面人皮鼓面前。
左轻白表情严肃,她再次举起鼓槌,敲响了人皮鼓。
厚重的鼓声中,左轻白口中念念有词,她用手指沾了沾清水,在鼓面上写下舒瑾安三个字。
人皮鼓上浮现出一个男人的脸,男人跟路回有五分相似,但气质偏阴郁一些,下面还有男人的名字和基本资料,这个男人就是周夙。
果然,周夙就是舒瑾安的转世,确凿无疑。

第54章 无情的判官
多杰来到了紫荆森林公园, 今天这里全是春游的学生,多杰穿着暨华中学的校服混入其中。
“同学,你是哪个班的?去自己班的队伍。”一个老师对多杰说。
多杰听不懂汉语, 也不会说,他只能通过老师的手势判断老师想让他走开。
多杰连忙走开。
听不懂也不会说, 这不跟聋了哑了差不多吗?多杰心想自己好像能体会到当初拉姆的感受了, 这种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感受。
拉姆的转世郝曼是个十分显眼的人物,一来她长得极好看,二来她身边围着一群男生, 争着抢着帮她拿东西。
多杰一眼就看到了郝曼, 但他没有凑到前面去, 而是默默地跟在后面看着。
多杰看到一群男生围在郝曼身边,不知怎的心里有点发酸,但很快他就安慰自己说, 自己这次来, 看到拉姆这辈子过得不错, 就足够了,其他不要多想。
紫荆森林公园里有一座紫荆山,这次春游的任务是每个班组织班里的学生爬上紫荆山山顶, 在山顶搭帐篷过夜,第二天起来看日出。
上山的道路上,郝曼在前面走, 多杰在后面跟着, 旁边的学生觉得多杰有些奇怪,想跟他搭话,但多杰听不懂汉话,干脆全程装哑巴。
有一段路水泥路没修好, 只有泥巴路,同学们都在抱怨,老师大声道:“同学们,这一截路比较难走,大家小心些,慢慢走,不要急,走过这一截就好了。”
路很滑,郝曼走着走着一个不小心滑了一跤,滚下一旁的高坡。高坡很高,下面是陡峭的山壁,所有人都发出惊呼,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校服的身影“嗖”的一下窜了过去,像只矫健的藏羚羊,三两下跳到郝曼身边,及时抓住了郝曼,阻止她继续下滑。
抓住郝曼的是个男孩子,他把郝曼背到背上,三两下从坡下走了上来。那么陡峭的山坡,他走起来极其轻松,所有人都看呆了。
这个时代城市里的小孩,走山路都费劲,更别提爬这种稍微陡峭一点的坡了,更何况这男孩还背着个人,居然也这么轻松,身姿矫健得跟这一群娇生惯养的学生格格不入。
这男孩就是多杰,他出生于藏地,不是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学生。
多杰刚才一路观察,知道郝曼不擅长走泥路,所以把郝曼背上去后他没有放下郝曼,而是不顾周围人的目光,背着郝曼一直走,直到把郝曼背过这段难走的泥路,到了水泥路上,他才把郝曼放下。
郝曼惊呆了,张着嘴不知道说些什么。她觉得很奇怪,不知为何,看着眼前的男孩,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多杰想起左轻白教他的几句汉话,紧张地开了口,对郝曼道:“你好,郝曼,我是多杰。”他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颤抖的。
“你认识我?”郝曼问。
多杰看到郝曼开了口,但他听不懂郝曼在说什么。
“你是哪个班的?”郝曼又问。
多杰还是听不懂。
多杰既高兴又难过,高兴是因为他终于又见到了拉姆,难过是因为他依然和前世一样,无法跟拉姆言语交流。
多杰用藏语说了一句:“见到你很高兴。”
他说藏语,郝曼就听不懂了,郝曼莫名其妙道:“你叽里咕噜的在说啥?”
“郝曼!”这时身后的老师同学也跟了上来,刚才多杰走的速度很快,把他们都甩在了身后。
“郝曼,你没事吧?”老师快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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