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by伏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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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暮觉自不必家中仆从前呼后拥,而阿柳她们又向来觉得太太过于体弱,年纪又轻,都把她当晚辈孩子看待,见朝笙与周暮觉一前一后下了车,连忙涌了上来。
阿柳一马当先,扶住了朝笙。
“太太,今天在外面玩得开心吗?”阿柳巴巴地望向她,知道她今天同少爷出的门,两人当是去了银行。
朝笙有问必答:“我是同少爷出门办正事呢。”
“不过吃了法国菜,很有意思。”
她声音轻软,带着亮晶晶的笑意。
周暮觉看她们走上台阶,也往里走去。
听到她说“有意思”时,青年的眼尾微扬,又很快压了下去。
小丫头们都觉得新奇,阿柳在那喜滋滋地应声:“真是不错。”
深碧色的曼妙身姿踏上胡桃色的旋转楼梯,女子忽然回头,红唇轻启,一双凤眸潋滟的望向周暮觉。
“少爷,今天真是谢谢你呀。”
他仰面看向她,发觉她一丝不苟挽起的卷发在这夜的奔波中散落一裁青丝。
鸦羽般的发轻晃在她脸颊上,她素白的手抬起,落在耳畔,自然而然地把鬓发拢起,露出雪粉的耳垂来。
她应是穿了耳洞的,却一点儿饰物都没戴,小巧光洁的耳垂是一个完整柔软的半弧。
周暮觉不自觉地想,她很适合珍珠那类饰品。
圆润的、洁白的,光芒柔和的。
密匝匝的长睫掩盖住他眼中的倒影。他听到自己答她:“我应该做的。”
声音淡而静,似乎丝毫未曾因她的回眸而动容。
朝笙笑得温软:“那我也应该谢谢你。”
阿柳风风火火上了楼,她令人放好了水,从三楼的挑台那探出身子:“太太,早些休息吧!”
朝笙不应,反而对周暮觉道:“今天辛苦你了,你也早些休息呀。”
其实一点也不辛苦。
不过是带她去了银行,又一道在滨江大街上闲逛了一会而已。
这对于忙碌的周暮觉而言,可以称作闲暇时的消遣。
他微微摇头,道了句“无妨”,便眼见她转过深碧的旗袍,一步一踏地走上楼去。
夜色渐渐沉寂,等朝笙换好睡袍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已经将近12点。
她绞干了头发,阿柳正把窗合上。
“春夜里风寒,吹了可要头疼。”阿柳边将锁扣上,边道,“刚刚您洗澡时,电话响了好几通,说是您大学同学,姓杜,我说您有事,您要回个电话吗?”
朝笙长曲微潮的头发散落开来,她想了想,道:“应该是知弦,我好久未曾和她通过电话了。”
这就是要回电话的意思了,阿柳想着自周先生离世以来,太太确实断了社交。
朝笙拨通了电话,那一端,很快响起了女子的尖叫声。
“林朝笙!躲了我们多久!”
阿柳对于朝笙道朋友们印象一般——都是咋呼呼的年轻人,一面谈艺术,一面享乐。男子女子俱在学堂里逗留到二十好几,成天见儿的厮混。
阿柳出生那会儿,同治皇帝刚刚驾崩,现在都已经没有皇帝了。
年轻的女孩们高呼“自由”“革命”,阿柳不清楚那是什么。她只觉得做富贵人家的太太就是女子最好的出路。
穿着时兴的旗袍,坐着豪华的大车,去百货商店时要带两个佣人,与人说话要隔着点矜慢的距离,花费起银元来无需眨眼,如此才叫体面。
她私底下希望朝笙多和那些出身差不多的太太小姐们交游。不知为何,林朝笙总是更喜欢和她的同学们为伴。
她看到朝笙笑着答道:“近来有些忙。”
阿柳掩了门,下楼去睡觉了。
朝笙靠在柔软的长枕上,稍稍把听筒挪远了些。
杜知弦兴奋了一会,声音恢复了正常音量。
“嗳,前些日子听说你那丈夫死了,他儿子要回家,我还想着你以后可怎么办呢!”
杜知弦知道周鹤亭对于林朝笙出手大方,让她在家中破产后飞速又过上花钱如流水的日子。
但周鹤亭作为海市生意场上最有名的狐狸,通海银行,想必和林朝笙一女子没有什么干系。
朝笙把玩着垂落在肩上的长发,神情散漫:“还成吧。”
杜知弦眨了眨眼,她身侧的青年听了,眼前一亮,用手推了推她,无声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刚不久,我们看完剧出来,正巧见到你与一个男子去了西街那家法餐店,那便是你的继子么?”
年纪看起来比他们大不了多少,却带着上位者的气质,只是对林朝笙似乎很是客气,想必未曾为难过这位继母。
这样的话,林朝笙大概也不会在周家待不下去。
“啊,可真巧。”朝笙算是默认。
“那不错啊。”杜知弦话头一转,笑道,“我们好久未曾聚了,你明天有空吗?”
“有啊。”她垂着眼,神情恹恹,声音却带着笑,“不过我得和我那继子报备一下。”
杜知弦开怀道:“晓得了晓得了,如今你周太太也算是寄人篱下。”
朝笙随意敷衍了她几句,见头发干得差不多了,便挂掉了电话。
电话那端显然不止杜知弦一个,大概还有叶青淇,她靠着柔软的长枕,回想着从前的记忆。
这两个人就是,领着“林朝笙”堕入阴沟的“朋友”啊。
清晨,周暮觉正一边用着早茶,一边看当日的报纸。
通海银行行长的葬礼曾一度占据报纸头条,现下又很快被其余的新闻取代——总理彭云晋辞职,北平的政府解除了白俄军警武装,爱国的学子在武汉游行。
很多讯息都和友人早早交换过。
他瞥到报纸中缝,刊登着青英大学的戏剧社要举办表演的消息。
青英大学,是朝笙的母校。
他多看了几眼,阿柳的声音忽然响起:“太太,您今天起得真早。”
周暮觉闻声望去,便见朝笙扶着旋转楼梯走了下来。
他的继母因身体的原因,上午精神头向来不足,索性休息到中午再起床,周暮觉用过早餐便去银行,还未曾在清晨与她碰过面。
“早上好。”她对上周暮觉的目光。
“早。”周暮觉略一点头,随口问道,“太太是要出门吗?”
她今日穿了条螺青的旗袍,白绒披肩盖住她玉藕似的手臂,卷发仍是盘起,黑色的丝带在发间束成茶花的样式。
这位年轻的继母似乎总爱这样沉闷到有些老气的颜色,不过,总是被她穿出沉静庄婉的意味来。
“是呀。”朝笙道,“我许久未见过以前的同学了,想与他们聚一聚。”
她打量着周暮觉的神情,有些不安地问道:“可以吗?”
周暮觉失笑。
明明占着他“长辈”的名头,却格外谨小慎微——要如何让她明白,她是独立的,不是他父亲的附庸,更不是周家的附庸。
似乎从头一次见面起,这位继母便把他当成了主心骨。
从前她大概全心全意依赖着父亲,以至形成了这样的习惯。
他合上报纸:“当然可以——想去哪,其实都不必征询我的意见。”
“让司机送你去吧。”
“我要去海宁路,与你去银行是顺路的。”朝笙笑起来,“少爷,我们一道吧。”
他一愣,没想到她会这般说。
他们不咸不淡的关系在日积月累里多了几分亲近。周暮觉心情似乎也亮堂了不少,他笑起来,道:“那正好。”
海市的早晨向来有些拥挤,周家的司机开车有条不紊,很快就把朝笙送到了目的地。
海宁路的银杏成行,犹如碧色的高塔,许多学生打扮的人进进出出一座方而板正的建筑,有的人抱着许多表演道具,有人急匆匆提着欧洲中世纪的裙摆往里赶。
这是青英大学对外开放的一座建筑,只有两层,底部的外壁砌着白色的乱石,是座开窗高窄的长厅,二层清水红砖,窗扇阔大,天光从窗子里照进去。
朝笙欠身下了车,同周暮觉道别。
“先前的朋友在办戏剧展演,叫我过来也看看。”
周暮觉在报上看到过这个消息,他颔首:“玩得开心。”
“若要回去,叫司机到时候提前来接你。”
朝笙点点头:“我知道了。”
她似乎有些迫不及待,挥了挥手,旋身而去。
那袭颜色沉寂的螺青旗袍姿态袅娜,在一群学生里格外显眼。
但她走得轻快,一下便融入了人群。
周暮觉忍不住想,当她还是一个学生,也作明蓝上衣墨色长裙的打扮时,会是什么模样。
“少爷,去银行吗?”
司机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挪开眼,望向前方。
“走吧。”
朝笙熟门熟路,往后台的休息室走去,她先前来过这里太多次。
林朝笙喜欢这些与她同龄的人。
无论人品如何,这群人无疑都是有才华的。又正是最精力充沛的年纪,他们无节制的饮酒,狂欢,读诗,写诗,放纵欲望与才华。这是和年逾四十城府深沉的周鹤亭截然不同的一群人,他们什么都不管,只管艺术与享乐。
敲门声响起,杜知弦快乐的声音在门后传来。
“来了来了!”
鹅黄色洋裙的女子推开门,大笑道:“可舍得出门了!”
她作风奔放,直接搂住了朝笙,发觉她比先前瘦了许多,杜知弦推开朝笙,细细把她打量了个遍,有些说不出话来。
——瘦是瘦了,风情反倒更甚,那副堪称昳丽的面容带着幽弱的美。
她想起她们今天要展演的《茶花女》,又回头看了眼扮相极佳的玛格丽特,似乎还比朝笙逊一分羸弱的风情。
也难怪,亡妻多年的那位周先生非要娶到这个小银行家的女孩。
朝笙只作看不到她眼中淡淡的轻蔑。
她往里看去,披着开司米围巾的茶花女靠在休息室的长沙发上,丝绸的裙摆散落开来。
宝蓝色燕尾服的青年低头,正和她说着话。
似乎察觉到了朝笙的目光,他抬起头来,领口堆叠的边饰微动,衬得这张高眉深目的混血面孔格外生动。
他露出惊讶的笑,和茶花女的演员说了句“稍等”,快步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朝笙。”
叶青淇,在后来的故事中,是林朝笙为之沉迷的“恋人”。
英汉混血的他有一双异于华人的碧色眼睛,凝神望向谁时,都让人生出点深情款款的错觉来。
“好久不见,阿尔芒。”朝笙却道。
叶青淇碧色的眼珠子亮了亮:“自你离开学校后——”
他压低了富有磁性的声音:“再没有那样适合的玛格丽特了。”
是恭维,也是实话。
杜知弦露出暧昧的笑来,微微握紧了朝笙的手:“可不是。”
“以后多出来走走,好不容易重获自由。”
她曾从林朝笙隐晦的言语中,得知周鹤亭有着很强的掌控欲。
尽管这位“玛格丽特”似乎活得很优越,以至于杜知弦觉得是林朝笙“矫情”。
她与叶青淇对视一眼,从他眼中看到了期待。
他们有一个心照不宣的默契。
叶青淇引着朝笙往里走,手却悄然拂过杜知弦的腰身,杜知弦若无其事,将手搭在了朝笙的臂弯。
戏剧社的人都认得林朝笙,纷纷和她打招呼,又立刻忙忙碌碌地去准备一会儿上台表演的事宜。
叶青淇因着这张异域的面孔,向来是男主角的不二人选,台词早已经滚瓜烂熟。
他这会儿要作陪,自然无人置喙。
“看你这模样,和病了一场一样。”
叶青淇虽有一半的英人血脉,华国语却说得极好,常叫人啧啧称奇。
不为人知的是,他的英语反倒是长大后慢慢学的。
他的父亲是租界里有名的英国律师。
这位大律师先坐船从英国迁往印度,又随着贸易与侵略的扩展往东,最后落脚在海市,还取了个华国名字叶安捷。
日不落的统治已经遍及全球,出身于英国贵族的叶安捷律师虽在有个华国血统的情人,却不大看得上混血的私生子叶青淇。
所以叶青淇的英语是偷摸着学的,反倒比不上华国语说得好。
但半吊子的英语已经很能唬人,何况还有一半“列强”贵族的血统。
人都是趋炎附势的,这个私生子在青英大学里如鱼得水。
只有父亲在叶安捷律所工作的杜知弦知道这位混血少爷的底细。
这也是叶青淇与杜知弦诱哄林朝笙去勾引周暮觉的原因——他俩看似体面,实则极度缺钱。
引着林朝笙抽大烟,从她那儿骗取钱财,以换得优渥的生活。
林朝笙把杜知弦当好友,把叶青淇当灵魂伴侣,并不知道这两人其实是天造地设的佳偶兼同谋。
第180章 黑莲花与君子(9)
林朝笙被哄骗着染上了鸦片后,从周暮觉那儿索要的钱财,其实大半都进了这两个人的口袋。
“承你关心了。”
朝笙一面答着叶青淇的话,一面思索,不知道这两个人之后还会不会做出原本的选择。
“他那几句关心,有什么用?”杜知弦玩笑般,“在周家养着,身体总差不到哪去。”
泼天富贵迷人眼。
叶青淇露薄唇微抿,自有一种矜贵的风流:“我关心则乱。”
杜知弦轻轻推了推朝笙,仿佛鼓动她回应叶青淇暧昧的话语。
朝笙适时露出讶异而欣喜的神情,教叶青淇又多了几分把握。
这时,有人敲了敲休息室的门,探身进来:“演员准备上台了。”
叶青淇只好歉然道:“我先失陪。”
“快去吧!”杜知弦忙道,“我带朝笙去观众席上。”
他们两个人之间一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亲昵,林朝笙从没有发现过。
叶青淇理了理衬衫的袖口,抬脚往外走去,回头时,又深深地望了一眼朝笙。
杜知弦搂住了朝笙的手臂,发觉她浑身上下似乎都柔软得不行,心下不禁对这样生若菟丝子的女孩更加轻慢。
“走吧,玛格丽特。”她笑道,“去看一看你的阿尔芒。”
虽然只是年轻学生组织的戏剧展演,慕名来看的人却很多。
既有青英大学本校的师生,也有社会上一些小有名望的人。
叶青淇为人轻浮,却是个天生的好演员。
朝笙坐在台下,和周遭的观众一道望向灯光下的青年。
他风度翩翩,长相迷人。
时而对着美丽的玛格丽特低诉衷肠,时而与扮演父亲的演员据理力争,最后,对着死去的茶花女垂泪时,居然让观众席上的人也跟着落下眼泪来。
他在表演上很有天分,无怪乎最后能骗得林朝笙为之彻底堕落。
表演在阿尔芒俯身亲吻玛格丽特时缓缓落幕。
杜知弦附在朝笙耳畔,不无可惜地道:“若你还没退学,此时的玛格丽特应当是你。”
朝笙曼声道:“做茶花女,哪有做周太太快活。没了丈夫,钱也好,自由也好,都归了我。”
杜知弦一噎,继而问道:“你丈夫的那个儿子,没有与你计较这些吗?”
诚然她希望林朝笙拿到更多的钱,却也有些想不通,毕竟林朝笙一无所出,周鹤亭死了,和周家还能有什么关联呢?
朝笙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得意:“嗳,我只是示弱几分,该给的便都给了我了。”
杜知弦眼睛都热了。
看林朝笙这模样,果然比周鹤亭在时更为自在了。
杜知弦不自觉地打量着她浮华美丽的皮囊,尽管脑中空空,内涵肤浅,可单凭那张脸,就足以让她在破产后依然维持着体面的生活。
周鹤亭并非善类又如何?
杜知弦偶尔也觉得命运未免有些不公。
她要和叶青淇,仔仔细细筹谋一番。
“那感情好,以后再没有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了。”杜知弦笑道,“若无聊了,尽管来找我们玩。”
掌声雷动,演员纷纷站在舞台的前排。
最亮的灯光落在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的身上。
宝蓝色燕尾服的青年躬身,款款谢幕。
朝笙自觉时间差不多了,打算离去,叶青淇却连演出服都没换,就下来找她们。
“演得一如既往的好。”朝笙夸得诚心实意。
“你呢?”叶青淇含笑,“可还记得那些台词?”
朝笙当然不记得。
如果不是原剧情里,这两个人引诱了“她”吸鸦片,她其实是懒得过来的。
但她露出忧郁的神情,黛眉微蹙:“我都没有机会再上台了。”
“戏剧社的都是你先前的同学,你若是有兴趣登台,谁都不会说什么的。”叶青淇抬手,似乎是冲动地想抹平她皱起的眉头,又觉得有些唐突。
“那未免有些太麻烦你们。”朝笙说,然而眼中的向往没叫人错过。
“我该回去了。今天见到你们,我很开心。”她不待叶青淇再说些什么,如是道。
叶青淇不得不有些遗憾地欠身:“我送送你。”
杜知弦挽着朝笙的手臂,抱怨道:“这么匆忙做什么?晚上还有聚餐呢。”
“总有机会的。”朝笙说。
“也是。”杜知弦殷殷道,“可得多出来走动。”
三人一道往外走去。
周暮觉正好从银行里回来,他见天色已经暗了,干脆让司机停在了这儿,打算去里头看看朝笙是否还在。
车一停稳,便见螺青旗袍的女子站在台阶前,和人道别。
她大概心情不错,隔着这样一段距离,也能隐约望见她松快的神情。
高大俊逸的混血青年微微低头,和她说着什么。鹅黄色洋裙的年轻女子恋恋不舍地松开了她的手。
她露出笑来,眼角眉梢俱鲜活,和在家中时完全是两副模样。
其实她真的很年轻。周暮觉想,年轻到他甚至没办法完全将她视作“长辈”。
当她亭亭地站在同龄的男男女女身前,若不是发间还束着黑纱,谁能想到她已是孀居的人。
朝笙转过身去,遥遥对上了周暮觉的眼睛。
“我家中来接我了,失陪。”
和这两人耗费了大半日光阴,大抵也摸清楚了他们的底细。
如无意外,他们依然会做出剧情里的选择——朝笙不欲躲避,反而打算藉此完成任务。
她往前走去,踏在石板路上的每一步都从容优雅。
晚风轻晃着她垂在耳畔的几缕青丝,朝笙俯身,笑道:“少爷,你怎么来啦?”
她明知故问,然而周暮觉并未察觉。
他声音温和,桃花般的眼中不自觉也生出笑来:“下班了,顺道来看看你回家了没有。”
“那可赶巧。”
青年推开车门,迈了下来。
“麻烦你啦。”螺青旗袍的女子微微欠身,上了车。
台阶下,叶青淇看着那气度不凡的年轻男子将手挡在了车门上,一举一动都是浑然天成的风度与教养。
“那就是林朝笙的继子。”杜知弦说,“听她的意思,这人继承了全部的通海银行,也乐于继续供养她。”
通海银行的新主人。
叶青淇的目光长久的停留在周暮觉的身上——这是他所想成为的人,有优越的出身,良好的涵养,从容的品性,活得想必轻松恣意。
但可惜,他叶青淇只是一个不为生父重视的私生子。
不过没关系。
叶青淇与杜知弦相视一笑,毕竟,他们找到了一个很好的门路——通往他所渴望的泼天富贵。
车里,司机扭过头来,道:“太太,晚上好。”
朝笙应了下来,又往旁边坐了坐,给周暮觉挪出来更多位置。
周暮觉眉心微动,却没说什么。
只是道:“今天可还玩得开心?”
朝笙点点头,眼底的笑意压不住:“演的是《茶花女》,好看的很。”
周暮觉是在法国留的学,他略一思索,便猜到宝蓝色燕尾服的青年饰演的是“阿尔芒”。
“少爷,你知道吗,我在戏剧社时,一向都是扮演玛格丽特的人选。”
或许是心情太好,她话也多了些,语气中含着隐隐的自豪。
他的目光落在她幽弱动人的面孔上,不由得道:“当之无愧。”
是很直白的赞叹。
朝笙一愣,颇有些欲盖弥彰地拢了拢耳畔的落发,温声道:“不过,都是以前的事儿了。”
她素白的手落在耳畔,衬得发热的耳尖绯红一片。
周暮觉感到心中似乎也有一片细小的角落变得极其柔软,他后知后觉,过了很久,才知道那是乍然的心动。
春夜的霓虹在车窗外飞快掠过,他们不再言语,气氛静了下来,却并不让人觉得尴尬难熬。
周暮觉的余光里,那向来端庄自持的年轻女子渐渐面带困色,倚着车窗竟慢慢睡着了。
许是今天太劳神,兼之身体刚病愈的缘故。
他望向她沉沉的睡颜,不由得想,现在似乎两个人关系近了不少了。
半道多了个家人,但感觉不算太坏。
“忠叔,慢些开。”他温声道,“太太睡着了。”
海市的市政工程算不上特别完善,马路总有几段格外不平,但乱世里头,城市能有这般模样,已经算难得。
司机阿忠是周家多年的司机了,连忙将速度降下来些,开得格外平稳。
原本四十分钟的车程生生翻了倍,周暮觉靠在车座上,思索着银行的事情,偶尔瞥见她微垂着头,睡意深深的模样。
……不知道国内学生排的《茶花女》如何,他的脑海中陡然浮现朝笙立在墓前,鬓边白茶沾湿带雨的模样。
拐入一段长而幽深的道路,司机驶入了周家公馆。
吉普车稳稳停了下来,司机回身道:“少爷,到家了。”
他敛起思绪,道:“忠叔,叫阿柳过来,接一下太太。”
朝笙仍然睡着,周暮觉下意识觉得叫醒她,应当是更亲近的人所做的事。
阿柳来得很快。
“哎哟,我的太太……”
阿柳探身进来,忽听得周暮觉声音淡静:“阿柳,动作轻些。”
阿柳一愣,不由得感慨周暮觉实在是细致,难怪年纪轻轻就能把通海银行打理的井井有条。
她手下的动作便也越发小心了。
“太太,到家了。”她压低了声音,唤着朝笙。
睡眼惺忪的女子睁开了眼,迷迷茫茫地将手臂搭在了阿柳的肩上,衣袖滑落,一截霜雪似的藕臂露了出来,腕上的玉镯是春水般的颜色。
“我困死啦。”朝笙说,阿柳扶着她起来,哄道:“上楼了便睡。”
周暮觉看得出来,这女佣,是真心实意把她家太太当晚辈爱护。
朝笙便乖乖地点点头,任阿柳扶着她下了车。
春夜的晚风吹过,似乎让她的倦意少了些。
她回过头来,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晚安。”
周暮觉一愣,正欲答她,然而她柔和的声音散在晚风中,她说——
“阿鹤。”
人依然是困的,连头发都散乱了,神思不清明,干脆直接将人给认错。
阿柳暗暗叫苦,她的太太哦,怎么就叫错了名字?
但周暮觉并不会和一个睡得晕沉沉的女子计较,他默然一瞬,仍道:“晚安。”
阿柳抚了抚朝笙柔软的发顶,领着她往里头走去了。
步子仍然小心,却带上了点不自然的意味。
春夜寂静,周暮觉坐在车中,感到带着料峭微寒的夜风吹了进来。
他起身,打算下车。
又从座位上拾起了一条黑玉色的绸带。
大概是她那会儿头倚着车窗一上一下时,剐蹭间散落下来的。
他随手一叠,轻易就折成了山茶花的式样。
周暮觉很快又将山茶花散开,绸带静静地躺在了掌心。
明天,待她醒了,还给她。
他敛眸,不再多想。
阿柳支着人上了楼,又细致地替朝笙换好了睡衣,
朝笙迷蒙着一双眼睛,动作却配合,没教阿柳费太多工夫。
她将人妥帖地安置好,柔声道:“这下便可舒舒服服地睡了。”
朝笙“唔”了一声,把裹着自己的被子拢得紧了些。
阿柳失笑,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下楼时,正见到周暮觉进来。
她不自觉回禀:“太太已经歇下来了。”
周暮觉应了声,又道:“辛苦了,你也早些休息。”
“嗳,我分内的事情。”阿柳见周暮觉并无不快,心下对这位多年不归家的少爷印象越发的好。
她挪着一双裹了几年又放开的伶仃小脚,步子轻快地走开了。
月亮幽幽地照了进来,透过花纹精巧的帷幔,朝笙撑着身子坐了起来,潋滟的丹凤眼在月色下清明澄澈,眸中一点困意也无。
她披上白色的羊毛披肩,赤足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循着记忆点燃了一根烟。
周暮觉的声音仿佛仍在耳畔,朝笙陡然在这样的夜色中想起她上辈子背过的诗词。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纵使相逢应不识。
一点橙炽的火光在昏暗的房间中亮起,腾起的烟雾是薄薄的乳蓝色,她没什么表情,静静看着香烟燃尽,然后将烟头彻底掐灭。
朝笙心想。
是他就好。
来日方长。
翌日,朝笙又照常睡到了午间才起来。
下楼的时候,发现周暮觉竟然没去银行,正在客厅里同人通电话。
“既然如此,便下午两点见。”
原是约了人。
青年挂掉了电话,回过头来时,望见了拾级而下的朝笙。
“午餐刚备好。”
二人便去了餐厅。
甫一落座,周暮觉道:“有件事情想同你商量一下。”
他似乎很爱在用餐时与朝笙说事情,也许是因为只有这一段时间,两人会相对而坐,而不必特地去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