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by伏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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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笙眨了眨眼,道:“什么事?”
“我有位同学,在青英大学任教职。我托他帮你恢复了学籍。”周暮觉看到,她的眼中亮起了星星点点的惊喜。
他道:“虽是我自作主张,但全看你的意思。”
“总闷在家里也无聊,不若多出门看看。学校里的活动还是丰富许多的。”他一顿,“若你想去银行,亦有一些缺职可选。”
读书也罢,工作也罢,对于女子,都是好事。
“我想去学校!”周暮觉甚少见到她露出这样迫切的模样。
青年莞尔:“那你下午有空吗?若无事,可随我一道去青英大学。”
“这样快吗?”
“刚刚同我朋友约好的时间。不过,若你觉得急了些,可以另外的时间再去。”
周暮觉做事实在太过妥帖,一旁候着的阿柳都不禁替朝笙庆幸,毫无血缘的继子居然能关照如斯。
第182章 黑莲花与君子(11)
朝笙对于能够重回学校展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连午饭都用得比平时快了些。
周暮觉不由得道:“不急的。”
朝笙却说:“早些去也好。”
她搁下筷子,道:“劳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换身衣服。”
周暮觉发现,她今日吃得不算太多。
对于大多数有身份的男人而言,他们的太太要十分体面,因此抛头露面的工作、上学全无必要。
但对于一个女子来说,这样的生活再优越,也是作为雀鸟而活。
父亲娶她作妻子,应也是真心喜爱的,但他依然无法赞同,会不自觉地替感到可惜。
青年的手指轻敲在桌面,阿柳微微俯身,问道:“少爷,今天的菜可还合心意?”
周暮觉回过神来,轻笑道:“自然。”
“这道汤很不错,再做一例,让太太回家后用些吧。”
阿柳点点头,朝笙确实今天只匆匆用了几口饭,她那瘦削身板,哪能扛饿。
朝笙没叫周暮觉等太久。
“我好啦。”
她扶着楼梯下来,裁剪利落的长裙微微贴着腿腹,上半身则是一件法式的米色阔领衬衫。
周暮觉看到她的长发如常盘了起来,但今天没用黑色的缎带束发。
对上他的目光,她有些不好意思:“先前在学校里便这样穿。”
周暮觉了然,旗袍是成为了“周太太”之后的选择。
她的美貌并不受服饰的限制,旗袍也好,洋服也好,各有千秋的动人。
这样的赞美并不能说出口让她知道,青年只是道:“很适合你。”
“我留学时,学校里的女生也兴这样的打扮。”
这句话是胡诌的,他那个时候学业太忙,无暇去顾及同龄的女子喜欢打扮。
对于一个从积贫积弱的国家出来看世界的青年,纵然自身有优越的身家,但周暮觉生不出罗曼蒂克的心思。
这样沉重的理由,便不足为人道。
司机已将车备好,朝笙走到周暮觉身侧,两个人一前一后上了车。
吉普车驶在银杏参天的道路上,隐约可以看到青英大学钟楼的轮廓。
朝笙有些紧张:“可还有入学考试之类的?我是前年退的学,书本上学的东西,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你原就是正经考上来的,自然不必再去考试。”周暮觉很少见她露出这样的神情,安慰道,“今天只要把手续办好即可。”
林朝笙在读书上确实很有天分。不过,对于她的父亲而言,让她去上大学,不过是为了给她闺秀名媛的身份再添上一点体面的包装,好在嫁人时谈得一个更高的价钱。
后面他破了产,匆匆忙忙逼得林朝笙嫁给了周鹤亭还债,因此书确实也不必继续念下去了。
这样的年代,能考上大学殊为不易,更别说还是一个女子。
但她的父亲也好,周鹤亭也好,都不在意。
而周暮觉并不能料想到。
青英大学原本叫明济大学堂,是清政府和教会共同出资办的,因此学校里有多为罗马风格或是中西折衷的建筑。
后来清廷亡了,这座大学变为海市的教育部主管,名字也变更为了青英大学,取青春英华之意。
吉普车没开进校园,学校里头人来人往,周暮觉让阿忠把车停在了外头。
“要去教务处,烦请太太带路。”周暮觉替朝笙拉开了车门,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朝笙被他逗笑了,朱色的嘴角微扬:“跟我来吧。”
他们并肩走在白石红砖的校园里,偶尔有赶去上课的学生从身旁跑过,投来匆匆的惊艳一瞥。
青年长身玉秀,仪表翩然,女子秀美婀娜,身姿绰约,任谁看都会暗叹一句登对。
毕竟光明晴朗的校园里,没人知晓这其实是一对“半路母子”。
虽然已阔别校园一年多,但朝笙仍能循着记忆很快找到教务处的位置。
她仰头望向白石外立面的教务楼,语带感慨:“竟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周暮觉笑:“很快就会习惯的。”
教务处的办公室里,穿着马褂长袍的年轻教师正处理文件。
听得敲门声响起,他几步向外,连忙拉开了门。
“来得这样早。”
周暮觉握上了青年伸出的手,温声道:“广厦,好久不见。”
冯广厦:“周行长是大忙人,理解理解。”
周暮觉一哂:“别拿我打趣了。”
朝笙好奇的目光落在了这两人身上,冯广厦松开周暮觉的手,看向了朝笙:“这位就是林小姐吧?”
“你好,冯老师。”朝笙的面上带着点紧张,态度十分的尊重,就像个有些害羞的学生。
冯广厦墨眉微挑,他三年前回国后,就一直在青英大学任职,对于眼前这年轻女子,其实是有印象的。
他侧过身来,请他们进去。
“先前暮觉很早就和我提过这事,我正好分管学籍档案,拟起文件来十分方便。”冯广厦从书柜上抽出几页纸来,“林小姐,你瞧瞧。”
“要是学籍没什么错误,在末尾签上名字,便可以了。”
“这么简单吗?”朝笙微愕。
冯广厦推了推鼻梁上的小圆眼镜,解释道:“当然。毕竟你曾经有青英大学的学籍。”
其实要办理好完整的手续,需要费相当大的工夫,但冯广厦欠了周暮觉太多人情,有机会偿还一下,便做得格外妥帖尽心。
朝笙低头,仔细去核对自己的资料了。
周暮觉将一把椅子推到了她身后:“坐着看吧。”又道,“我与广厦有事情要谈,可否等我一会?”
朝笙扬了扬手中的纸张,道:“没关系,那我正好仔细些看。”
冯广厦听着这俩人的对话,客气中居然还有几分亲昵。
他望向周暮觉,青年略略点头,示意他出去谈。
二人去了走廊,偶有学生路过,俱都和朝笙一般,态度恭敬的称了声“冯老师”。
周暮觉睨他一眼:“长衫马褂,十分可靠。”
冯广厦摆了摆手:“如今当了教师,自然要端着点。”
话是这么说,眼中却浮现出怀念。
第183章 黑莲花与君子(12)
“刚出国念书那会儿,只想着脱掉封建古国的外衣,换上最新的西装。”
“初到法国,看什么都新鲜,觉得新世界可真好。”冯广厦望着这座并不算很大的校园。
在华国,青英大学已算是顶尖的高等学府,学科综合,但和西欧的那些学校,仍没有足够的可比性。
在这个停滞发展多年的国家,似乎什么都刚重新起步,什么都需要人去探索。
“闲话不多说。”冯广厦心里存着事,道,“雁峰的出版社在北平似乎遇到了麻烦,文葭已带着出版社的一部分原稿往南京去了。”
文葭是冯广厦的妻子,协助李雁峰出版社的翻译工作。
“总理都辞职了,北平的时局也稳定不了太久。”
“是这样。”圆框眼镜的后头,冯广厦眼带忧虑。
“他的出版社立在东交民巷旁边,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东交民巷是列强的使馆区。
周暮觉略略思索,道:“我先前在北平,生意做得尚可。你让他若有麻烦,直接去支行找人协助,不要强撑着。”
这群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青年,四散于广阔的国土,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
“文葭得了金陵女中的聘书,正好借此机会带着书稿去南京。只是雁峰在北平坚持了那么久,不是说舍便能舍的。”
“我明白。”周暮觉道,“但目光还要再看长远些。”
“学生时代,以为光凭一腔热血便可成事。”冯广厦叹息,“待到回了国,才发现一切都很不容易。”
“慢慢来,总会好的。”周暮觉终于露出笑来。
这一年是民国九年。
轰轰烈烈的民主运动在这片土地上兴起,新的革命思想指导着各种学社的成立,湘土之南,战争已有前兆。繁华如梦的海市,自北平归乡的青年风尘仆仆,继承了赫赫有名的通海银行,辍学了的年轻女子,捧着书再次回到了学堂。
长江两岸,不同派系的军阀为了“帝制”或“共和”对峙,国土南北,由一个青年牵头的新铁路即将要通航。
风云迭起的年代,个人的力量伟大也渺小,却终将随着浩荡的历史洪流,汇作壮阔的海洋。
但这一刻,春风吹过白石红砖的校园,新的时代才写下序章的第一行。
前路如何,谁也无法料到。
冯广厦笑着拍了拍周暮觉的肩膀:“当然当然。”
周暮觉微微颔首,又道:“她还烦请你在学校费心些。”
青年声音一顿,觉得在学校里称她为“太太”有些不合宜。
冯广厦点头,又状若无意道:“你的这位‘长辈’——以前可是学校里出了名的美人。匆匆结了婚,很叫人扼腕叹息。”
他没有提及,林朝笙出名的并非只有美貌,还有风流轻佻的性情,先前念书时,有几个男学生因她而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最后闹到教务处。
青年闻言,淡声道:“背后论人,不算君子所为。”
果然,他并不知道。
但人总会变的,冯广厦心想,既然已经做了周家的长辈,以前的事情便也不必再提。
他连连作揖,道:“哎,是我失言。”
两人是认识了五六年的至交,一番玩笑,就此揭过。
朝笙轻敲了下门,而后探出身来:“资料我核对完啦。”
冯广厦问:“字签好了吗?”
她点点头,便见这青年笑道:“那便可以了。”
“今天麻烦冯老师了。”
“不碍事。”冯广厦见这二人打算离去,往前走道,“我送送你们。”
“现在正值阳春三月,校园里风光很不错,挺适合随意走走看看。”
周暮觉以眼神询问朝笙,见她亦无勉强之意,这才应下了冯广厦的相送。
冯广厦自然注意到了,不由得暗想,周暮觉与这半道多出的“长辈”关系倒很是不错。
此后,朝笙便多了一个继续学业的任务,并不用整日闷在家中。
早晨送了周家的两位主人出门,阿柳在家与丫头婆子们闲磕牙。
“现下太太也忙起来了,家里显得空荡荡的。”阿柳喜欢操心,一时间还不太习惯。
一个小丫头说:“太太是去念书了,多好啊。”
阿柳不太理解:“念书不就是为了有个体面的工作嘛,费那力气干什么。”
小丫头也答不上来,从她来周家起,林朝笙就是一位享尽优容的太太。
读完书回来,也依然是作周太太。
小丫头捧着脸思索,觉得阿柳说得有道理,但是如果可以,她也想去读书呢。
可惜她要供哥哥上学。
闲话絮絮,阿柳估摸着时间,快到朝笙和周暮觉回家的时候了,遂催促着丫头婆子们去做事。
于周暮觉而言,自朝笙回学校后,他多了个先前从未有过的体验——
“等很久了吗?”
朝笙上了车,看向正合上书页的周暮觉。
“老师拖堂了吗?”青年的声音很温和,并无等待的不悦。
“今天最后一节课,是你那位朋友的政治课。”朝笙说,“他可真健谈,从古希腊的民主选举能谈到了汉朝的推恩令。”
“古希腊的时间跨度可对应到周朝至汉,他若是想说,只怕能说上更久。”
“真是漫长的文明。”她拢了拢裙摆,坐了下来,“不过冯老师说得极有意思。”
“他口才很好,知识涉猎也多。”周暮觉说,“留学时他读的就是政治学。”
“你呢。”朝笙微微俯身看去,青年手中的书本是朴旧的黄色封面,上面印着篆书的《原富》二字。
她今天没把头发盘起来,只绑了一个麻花辫儿,白色的珠花缠在发尾,随着她倾身的动作而微微晃动。
这样学生的打扮,比起沉闷哀寂的深色旗袍更合适她——尽管,那是为了,他的父亲。
周暮觉的思绪竟然有一瞬游移。
“我读的经济学。”但他很快回过神来,微微笑道,“这是严复先生十几年前翻译的。我在国外时读过原着,但读他的译本,启发也很多。”
“这就是所谓的\u0027它山之石,可以攻玉\u0027?”
“严复先生的见解远胜过我许多。”他认真道。
朝笙却露出个笑来:“你能经营好银行,便已经很厉害了。”
其实经营银行与经营国家完全不一样,但听到她的夸赞,那种近乎轻盈的愉悦却完全不作伪。
两个人并排坐着,司机发动了汽车。
引擎声里,周暮觉听得朝笙又道:“少爷,明日不必来接我,我与我同学他们约了一道出去。”
周暮觉微愣,不自觉想起那个傍晚,她仰脸笑着与人说话的模样。
但与从前的朋友继续交游,是他应该乐见的事情。
于是这青年忽略了内心升起的些许失落,温言道:“好。”
第184章 黑莲花与君子(13)
叶青淇和杜知弦都是青英大学的学生,这两人的人品寻常,脑子却灵活,只可惜没用在正道上。
他们知晓朝笙回了学校,虽然意外,更多的却是喜悦——毕竟这样见面会方便许多。
要约“周太太”出门,总得寻些特别的理由,打过去的电话,时不时也总是家中佣人接了。
叶青淇某日在学校里碰到了朝笙,立刻便动了心思。他与杜知弦商量一番,打算邀她去看电影。
因为学的是文学专业,林朝笙对于戏剧十分热爱。她能演,也能写剧本,不是没有动过成为一名剧作家的心思,但林家待价而沽的闺秀不能做卖字的营生,更不能与戏子厮混。
后来,她又嫁给了周鹤亭,连书都没再读,其他的便也直接搁置了。
朝笙早知道他与杜知弦会来找她,既然这两人并不打算放弃,应了便是。
早晨下楼时,周暮觉仍如常等她用早饭。
抬眼便见朝笙今日穿得格外不同些。
是条奶油白的裙子,绸缎的面料拼接而成的,颜色很素净,披肩也是白色的,用蕾丝勾出山茶花的式样,垂着细细的流苏。
她身段极好,这样穿着,便格外袅娜。
踏着双高跟的浅青色鞋子,整个人宛如开在枝上的花似的。
仍是素雅的一身,瞧起来却再没有先前的暮气了。
周暮觉敛去眼中一霎的惊艳,笑着和她问了好。
早餐是厨房拿手的包点,里头包着虾仁,灌了肉汤。
朝笙用筷子夹了起来,听得周暮觉温声道:“仔细烫。”
朝笙点点头,咬开了里头的虾仁。
周暮觉偶尔抬眼看去,她今天早上看起来胃口不错,包子比平时多吃了几个。
大概心情也比先前好了许多。他忽然想到。
无论如何,是好事。
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周暮觉并不打算多想。
吉普车驶出了安静的庭院,将齐青的灌木落在后头。春日的风涌进了车里,女子披肩上的流苏也被带得轻轻飘动。
“车窗要升上去吗?”周暮觉问。
她病好也不过月余,而早晨的风总还带着点寒气。
然而朝笙却笑道:“这风吹着,挺舒服的。”
风把她鬓边垂下的头发也扬起,压在发间的青色珠花微微颤着。
周暮觉忽然想起,那个夜晚她所遗落的发带,自己还未还给她。
但她大概并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一朵黑色的山茶花。
“今天晚上,叫忠叔几时去接你?”周暮觉敛起了思绪。
“不用。”朝笙说,“我们打算去看一场电影,到时,我朋友他们会送我回来。”
她眼中带着期待,也许是对那部电影,也许是为着其他。
周暮觉点点头:“晚上有人同路便行。”
青年心中浅淡的失落不动声色,但他自己都想不出缘由何在。
阿忠将车停在了校园外,回头道:“太太,已到学校了。”
周暮觉先下了车,如常替她拉开了车门。
青年的手抵在了车门顶上,看着她微微俯身,浅青色的高跟鞋先探了出来。
这样尖头细跟的鞋子,是随着西方列强的火炮一同来到华国的。西方的一切是新式的、强大的,那西方的风尚自然也会在华国流行。
毫无疑问,她穿着这样的鞋子,脚背绷直,有一种格外亭亭的美丽。但美丽对于女子来说似乎算是一种“刑罚”,革命之前,“美”是三寸的金莲,是短窄的弓鞋,革命之后,缠足变成了天足,新式样的鞋子流行,新的束缚也跟着流行。
周暮觉看着她白而纤细的脚踝立在“刑具”之中,不由得想,是否她袅娜绰约的每一步都会带着疼痛。
眼前女子发间的珠花颤动,从他眼前陡然坠了下去。
“小心些。”周暮觉反应很快,探手撑住了她。
她素白的手落在他的掌心,微凉的体温也跟着渡了过来。
女子似乎也没想到自己没站稳,手还无意识地握紧了,大概是受了惊。
朝笙睁着一双潋滟的眼睛,有些无措地望向了周暮觉。
他的手不自觉地涌起回握的力度。
但她很快惶然地将手抽走,自己扶在了车门边上,青年的手中立刻便空空荡荡。
“好久没穿这样高的跟儿了,居然不大习惯。”她不再看他,只低头看着自己刚刚崴了的脚。
校园外人来人往,声音喧嚣,这辆吉普车前的气氛却有些安静。
周暮觉垂眼看着,她耳尖通红,是觉得尴尬——或者羞耻吗?
果然,她深吸了一口气,才又接着道:“刚刚谢谢你呀,少爷。”
他将手背在身后,声音淡静:“你没事便好。”
她露出个笑来:“下次若再想穿这样的鞋子出门,合该在家中好好练练怎么走路。”
是欲盖弥彰的慌乱——他眼见着她耳尖颜色愈发深了起来。
“其实不必这样打扮,也很好看。”他忽然道。
朝笙有些意外,她扶着车门站直了,并不应这句话,反而道:“我快要到上课的时候了。”
不等周暮觉说什么,她提着包,匆匆地往校园里头去了。
向来端庄从容的背影,这次居然带上了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别又崴了脚。周暮觉看向她离去的方向,不自觉想。
掌心的温度似乎仍在,她慌慌张张的眼神一霎便收回。
他一早就意识到,这位“继母”总是与他隔着泾渭分明的距离,起先,这青年认为这是好事,后来又觉得到底还算“亲人”,不应当太疏远。
那现在呢?
周暮觉下意识地不愿深想了。
耳畔响起了好感度的波动,朝笙知晓周暮觉已经看不到她的背影,于是慢住了脚步。
一双高跟鞋而已,穿上了,她还不至于连路都走不好。
但周暮觉并不会知道。
他确实是个光风霁月的真君子,看不到她柔弱外表下裹着的心思,也猜不到这个所谓的“继母”,步步为营,处心积虑,其实是想要撕开他守着的礼教,谋得他灼灼的真心。
朝笙提着包,迈步往楼上去了,偶有路过的同学见了她,她都打了招呼,言笑晏晏,分明是游刃有余的模样。
这天的课程上到下午三点便结束了,叶青淇与朝笙不是一个专业的,一早儿便在她教室外头等着。
她收好了书本,叶青淇还想替她将包拿着。
朝笙面上带着笑,问道:“知弦呢?你俩平日里形影不离的。”手却轻巧将包挎了起来。
叶青淇的手停在空气中,闻得她的话,有些不自在:“哪有。我们都是一个社团的,所以才呆得久了些。”
又疑心林朝笙是否是吃味了。
毕竟她嫁人前,两人还颇有些暧昧。只是他还没得及哄骗到她的身体和家财,这女子便匆匆嫁进了泼天富贵里。
周鹤亭的妻子,他虽想染指,但胆量没那么大,办法也没那么多。
他敛起思绪,觉得女子争风吃醋才叫常见,遂笑道:“我巴巴儿地来等你下课,好一块去电影院,你倒打趣我和知弦。她先去买票了,这部电影是进口的,近来在海市很红。”
朝笙道:“那可真是麻烦知弦了。”
“不麻烦我吗?”叶青淇忽而压低了声音。
朝笙睨他一眼,慢慢道:“你方才还说,自己是巴巴儿来的。”
内里是败絮稻草,皮囊是实打实的金玉美质,纵然叶青淇自诩风流,也不由得为这一眼心动。那眼神仿佛是副挂着羽毛的小勾子一样,叫人心里又痒又疼。
他的笑更深了些,一双碧眼里都是款款深情。
朝笙于心中一哂,觉得这人实在倒胃口得很。
他们一道下楼,走廊上,时不时有人把目光落在这两人身上,纷纷露出了然的神情来。
到了电影院的时候,杜知弦正在雕花的柱廊里头等着。
见这二人一道来了,杜知弦一瞬便觉得有些碍眼,但她很快意识到,林朝笙只是她和叶青淇选好的“猎物”,于是心里刚升起的怫然也便散的干干净净了。
她亲热地走上前来,挽住了朝笙的手。
指尖不自觉拂过女子腕上的玉镯子,同学们都传言,林朝笙这只镯子,是从前清宫里流出来的物件。
“叫我好等。”杜知弦笑意真切,“电影还有十分钟开场,进去吧。”
朝笙望着她的神情,杜知弦心无芥蒂,哪怕背地里和叶青淇好了许多年,此时却叫人看不出半分来。
也难怪,林朝笙栽在他们手中。
电影院里乌黑一片,好些座位都已经坐满了。
电影是舶来品,起初,和相机一样,被传统守旧的华国人以为是摄魂的法器。
后来人们发现,能收人魂魄的只有洋枪大炮,电影便也渐渐在开放了的国土里流行起来。
民国九年,电影院尚还没有座位编号,都是按照票价划了范围,随意去坐,因此秩序规矩很有些混乱。不过只一样——在电影院里,是不允许男女同座的。
三个人往里头寻位置,待到朝笙落座,她才发觉杜知弦并不同自己坐在一起。
她柳眉微挑,很是不解。
杜知弦低声道:“票不好买,因此没能买到一块儿的。”
叶青淇也好,杜知弦也好,其实没有那么宽裕的钱钞。
英国贵族的儿子,和正经律师的女儿,看着体面,背地里却并不风光。
好位置的电影票要一元,放在外头,能买整二十斤的面粉。杜知弦不大舍得,却不能叫朝笙小瞧了。
朝笙听得她的解释,道:“怎么好让你一个人坐着?”
林朝笙轻浮浅薄,但真心实意拿杜知弦当朋友。
杜知弦的手落在她的肩上:“我们俩还分这些干嘛?”
“再说,你明明知道青淇……”她不往下说了,仿佛知道朝笙也懂得她话里的暗示。
后头的人不乐意了:“电影正放着呢!别杵在中间了。”
杜知弦忙欠身,往她的位置去了。
黑白的画面跳动,叶青淇坐在了朝笙的旁边。
“你坐这儿干什么?”朝笙问道。
“我想同你坐一块看。”叶青淇微微一笑,并不把所谓“男女不同座”的规矩放在眼里,黑灯瞎火的,谁知道他是谁。
若被人认得了朝笙,流言传起来,正好叫她乱了心神,快些落在他手里。
“这可不是学校里。”纵然轻佻,然而在电影院却不比校园,朝笙道,“我可是好不容易从周家那群族老手里……”
和聪明人说话,不必说透。
叶青淇了然,终于发觉林朝笙还是长了点脑子的——知道要保全名声,不被周家的人寻到错处。
但她又没有那么聪明,全然看不出他的心思筹谋。
他压下心里的轻视,从容道:“既如此,我坐旁边去,只是,我真的想同你多待一会儿……”
语气甚至带上了点可怜,配着那双碧色的眼睛,仿佛能勾人心魄似的。
朝笙面上浮现出感动,她道:“我好似在前头瞧见周家四伯他女儿的三表姐了。”
叶青淇一噎,他不认得什么周家的人,却不觉得朝笙会骗他。
她都这般提醒了,想是对他确有心意。
青年往一旁的位置挪去——现下,不能叫周家的亲戚看见,林朝笙得是体面的周太太,他才好挖出钱来。
落座后,还不忘再深情款款地望向朝笙,眉眼里都是直白的情感。
但朝笙的目光已被电影里头的演员吸引住了。
画面算不上清晰,配乐也带了点杂音,黑白的画面偶尔闪动,朝笙还是瞧出了些趣味来——何况,还没费她一分钱。
思及此处,电影的剧情变得更有意思了。
春日里,天暗得仍有些早。
周暮觉将银行的事情处理完之后,窗外的霓虹已经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