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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饿年代带着猎犬汪汪队大口吃肉by陌上人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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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母亲是叫金凤吧?”其中一名公安道,“她想见你一面,有话和你说,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这里想要统计下,我这本书真的有男读者看吗?好奇脸~~~有的话男读者们请吱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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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找苏毅安的就好。
苏毅安躺在病床上装死,这时候他一句话都不敢说,生怕被公安同志注意到。
白杜鹃跟着两个公安离开医院。
医院外面停着一辆破旧的小汽车。
后车门打开,甄佳婆婆坐在里面,冲着白杜鹃微笑。
白杜鹃吃了一惊,“甄佳婆婆你怎么在这里?”
“我担心你一个人跟着他们去了会害怕。”甄佳冲她招手,“快进来。”
白杜鹃钻进车里,坐在甄佳身边。
两个公安同志坐在前面。
副驾驶位置的公安同志转身对白杜鹃道,“我们先是打电话到熊皮沟大队,那边说你跟着汤鸣浩进城了,我们就去汤老爷子家找你,汤老爷子说他们家的一个亲戚生病住院,你过来帮忙送饭……甄佳婆婆担心你一个女孩子跟我们在一块会害怕,就陪着一块来了。”
“你们认识甄佳婆婆?”白杜鹃觉得这两个公安和甄佳婆婆似乎很熟的样子。
“我们当然熟了。”开车的公安同志笑道,“甄佳婆婆家族以前的猎场在战争年代收留了很多重伤的战士,让他们逃过了敌人的追捕。”
白杜鹃震惊不已。
原来甄佳婆婆也是位大佬级别的人物!!
甄佳表现的却很从容,“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那时年轻胆子也大,要是换成现在,估计我就没有那个胆子了。”
大家都知道这只是客套话,没人会当真。
汽车很快到达了目的地。
几人下车,甄佳和白杜鹃走在后面,小声道,“一会你去见你亲妈我就不跟着了,你不用担心说错话。”
白杜鹃感激地冲甄佳笑了笑。
她根本不担心说错话。
重生了三次,就算她说实话也没人会信。
有人把她带到一间小屋里。
屋子很小,没有窗户,屋里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
门上有块磨砂玻璃,从里面根本看不清外面的东西。
金凤坐在一把椅子上,神情憔悴。
白杜鹃进来时第一眼差点没认出她来。
金凤瘦的吓人,头上还多了不少白头发。
金凤见到白杜鹃激动的想要站起来。
可惜她的一只手被拷在了椅子上,她没站起来,“杜鹃!你总算来了。”
白杜鹃坐在了桌子后面的椅子上,与金凤之间隔着一张桌子。
屋门关上了,但她相信外面一定有人在看着她们。
包括她与金凤之间的谈话,肯定也会有人听见。
她平静地望着金凤,没有开口。
她才不急呢,现在急的人应该是金凤。
金凤哭起来,“杜鹃,我知道你恨我,但是我也是没有法子,你爹死后我一个人实在是没办法养活你们姐妹三个……我才嫁给莫征程……
这些年我亏欠你太多,你其实是个善良的孩子,你只不过是心里有怨气,所以才故意想了这么个法子陷害我和莫征程。”
白杜鹃开口道:“你找我来就是想说这个?”
金凤嘴唇哆嗦着,“你就算想要报复我也得想一想你的两个妹妹,我和莫征程被抓了她们两个怎么办?”
“你想的太多了,我没空去报复你们一家,我和你们早就断亲了,我天天上山打猎都忙不过来呢,谁有空管你们啊。”
“你要不是为了报复我们,为什么从我这骗走了一千块钱?”
“你不要乱说,你有证据吗?”白杜鹃提高音量,相信外面的公安都能听的清清楚楚,“你从我手上买走的是我爹留给我的东西,当时大队长就在跟前,他可以做证,你可没说那钱是你们侵占公款得来的,你说那是我爹的家人给我的断亲费,再说那一千块钱我一分也没留,全都捐给了大队和公社,你就是想栽赃到我身上也没用。”
她算是看出来了,金凤想让她把一千块钱还给林场。
这样她和莫征程才能被从轻处罚。
门外偷听的几个公安相互交换了一下目光。
这些他们早就调查清楚了。
的确是白杜鹃说的这样,一千块钱都捐给了大队和公社,白杜鹃一分钱也没留。
他们想追回赃款,可是大队跟公社早就把钱花了,换成了化肥和其他东西。
就算他们强行要大队和公社还钱……他们也没钱。
饥荒年,大队和公社穷的叮当响,让他们还钱?钱没有,只有烂命一条!
不过他们非常好奇白杜鹃亲爹留给她的东西。
从于金生那他们得知白杜鹃父亲留给她的东西是一块银锁。
究竟是什么银锁这么值钱,能让金凤两口子不惜花一千块钱也要弄到手。
金凤在屋里各种使尽浑身解数想往白杜鹃身上泼脏水。
白杜鹃就是不接招。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反正她现在都和老莫家断了亲,啥也不是,只要没有道德,你就无法绑架我。
十分钟后,门开了。
一个公安进来对白杜鹃道,“时间到了,你可以走了。”
白杜鹃站起身要走。
金凤急了,不顾一切的站起来想要留住白杜鹃。
但是有手铐在,她摔下了椅子,“杜鹃你不能这样,我是你妈!我是你亲妈,你不能这么害我!”
白杜鹃头也不回地走出门。
门外甄佳和那两名公安都在那里等她。
“我可以回去了吗?”白杜鹃问那两名公安。
“有件事你能告诉我们吗?”
“什么事?”
“金凤从你手上买走的银锁……到底有什么用?”他们从金凤和莫征程的嘴里问不出有关银锁的半点消息。
白杜鹃苦笑,“这个我也不知道,那是我爹给我的,我也没觉得它有什么特别。”
“银锁现在在哪里?”公安问。
“我卖给金凤了呀。”
公安皱眉,他们并没有找到银锁。
估计是被金凤和莫征程藏起来了。
“没有事我就带鹃儿回去了。”甄佳道。
“我让人开车送你们回去。”一个公安道。
甄佳没有拒绝,她带着白杜鹃上了车,回到了汤老爷子的家里。
刚进院白杜鹃就看到了两条鄂伦春猎犬正在跟小玉玩耍。
黑色猎犬是诺诺,棕色的是蒙格。
这是昂帮老爷子的狗。
“昂帮爷爷来了?”白杜鹃快步进屋。
“杜鹃回来了?”昂帮回应了句,却连头也没抬,他在跟汤老爷子在炕上玩“撒骨头块”。
东北民间的土风怪俗里有一句话叫做“闲来无事撒骨头块儿”。
要知道骨头这玩意儿代表着“死亡”。
那是只有杀死活物,才能取得的“战利品”。
杀死对方,取下骨头,还要“玩”它。
从中就能看得出狩猎民族的民风彪悍。

第217章 关东民间游戏:撒嘎啦哈
北方狩猎民族不管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会在闲暇时在炕上摆起来这个游戏。
关东民间把它称作“撒嘎啦哈”。
昂帮和汤老爷子两人轮流抓取炕上的“嘎啦哈”。
甄佳坐在炕沿上,看了看他们的战况,“昂帮叔赢了。”
汤老爷子不服气,“我手抖了。”
昂帮大笑,“不服再来。”
嘎啦哈是动物腿和胫骨相连处的一块骨头,由于四面形状不同,凸面为“肚”,凹面为“壳”。
侧面有坑为“正”,反之为“驴”
(各地叫法略有不同,玩法大同小异)
嘎啦哈最常见的是猪骨头做的,也有羊嘎啦哈,或是熊嘎啦哈。
白杜鹃看着昂帮熟练抓取嘎啦哈的动作好奇地问,“昂帮爷爷你小时候也玩这个?”
“当然啦,我小时候还有一整套染了颜色的嘎啦哈呢,你要是喜欢等我搞一套给你。”
在这个年代,要是哪个北方狩猎民族的孩子能拥有一套染色的嘎啦哈,绝对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
“我小时候也有这么一套染色的嘎啦哈。”甄佳接口道,“那还是我父亲小时候玩过的,现在还留着呢,鹃儿要是喜欢等我回去找出来送给你。”
甄佳父亲小时候的嘎啦哈……真的是有年头了。
“清代的嘎啦哈,也不知算不算古董文物。”白杜鹃玩笑道。
“就是些骨头罢了,现在不值钱,要是放到以后……谁也说不准。”甄佳笑道,“说起嘎啦哈,乾隆皇帝还曾写过诗记叙他们玩撒嘎啦哈游戏呢。”
“什么样的诗?”白杜鹃好奇地问。
“投石军中以戏称,手弹腕骨俗相仍。
得全四色方愉快,何必三枭始绝胜。
闺秀争能守炉火,儿童较远驱寒冰。
无端胜负分忧喜,獐鹿哪知有许能。
鹿腕骨非无用物,以为戏亦有时需。
中原漫喻人人逐,一具远看面面殊。
偶语何须较木土,采名乍欲拟枭卢。
帕格真是方投石,何用从来如此乎。”
白杜鹃:“原来连以前的皇上都玩这个。”
“嘎啦哈本来就是满语。”昂帮解释道,“在满族里还有个关嘎啦哈的故事呢,据说大金国开国皇帝完颜阿骨打的老儿子金兀术从小任性又淘气,不管干什么都是一事无成。
金兀术要离开阿玛(父亲)去拜师学艺,他对阿骨打说:阿玛,如果我学不到本领就不回来见您和额娘(母亲)。
阿骨打并不相信这个儿子会有什么出息,他对儿子说:人有脸,树有皮,你说的话能当真吗?
金兀术跪在地上给父亲磕了个头,表示自己马上就要走。
阿骨打一看儿子真的要走,于是送给他了一张弓,一把腰刀,还有一杆扎枪,让他只身一人到深山里去学艺。
金兀术来到松花江边,碰上一伙渔民在叉鱼,他跟着学了一阵叉鱼,累的胳膊抬不起来,就不想学叉鱼了。
他又往前走,遇到一伙猎人在打猎,他跟着学投枪和射箭,但是一无所获,他泄气地离开。
他走的又累又饿,发现了一只死兔子。
这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妈妈出现,对他说:孩子,这只兔子你就烧着吃了吧。
金兀术见老妈妈很和善,于是和她说了自己一路上求师学艺的事,并发牢骚说自己找不到一位能人,教自己各种本领。
老妈妈笑着说:我有一招,可以一下子教会你本领。
金兀术立即想要拜师。
但是老妈妈却提出一个要求:只要你能撵上一只狍子,取来它的嘎拉哈,我就有办法让你成为一个最灵巧的人;你再用弓箭射死一只野猪,也要取来它的嘎拉哈,我可以让你成为最有胆量的人;
如果你能用扎枪扎死一只熊瞎子,取来它的嘎拉哈,我就可以让你成为最有力量的人。
金兀术下定决心,要取回三个嘎拉哈。
他想成为世上最灵巧,最有胆量,最有力量的人!
他受尽了千辛万苦,不怕冰天雪地的寒冷,终于取来了三个嘎拉哈。
他把这三个嘎拉哈交给老妈妈,老妈妈却告诉他,他已经学会了这三样本领。
白发老妈妈就在他的面前消失不见。
金兀术觉得这位老妈妈一定是位神人,于是他对着大树磕了三个头就回家了。
到了家里,他取出三个嘎拉哈对哥哥们说:我得到了这三个嘎拉哈,就成为了一个最灵巧,最有胆量,最有力量的人了。
他的几个哥哥不信,于是约他到外面比赛骑马,射箭和投枪。
他的几个哥哥都比不过他,他们好奇地询问金兀术是如何获得的这些本领。
金兀术就把获得三个嘎拉哈的经过讲给哥哥们听:要得到嘎拉哈,必须要先射到最凶猛的野兽,要面对生与死的考验。
后来这个故事就传开了,女真人各家都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就让自己的男孩出门狩猎,去获取嘎拉哈。
让他们成为世上最勇敢,顽强,有胆量和有力量的人。
而女孩子们专门把嘎拉哈收集起来,撒着玩,锻炼她们的智慧,启迪她们的灵感。”
(撒嘎拉哈的游戏既锻炼记忆,又练手艺,特别是要亲自获取它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它使人获得全面的锻炼)
白杜鹃很快也参与到了游戏中来。
她以前很少有机会玩这种游戏,开始不太熟练。
昂帮和甄佳玩的最好。
汤老爷子最菜。
不过也不能全都怪他技术不好,实在是他的身体太差,总是手抖。
玩到最后汤老爷子有点破防了,“不玩了,你们都欺负我年纪小。”
白杜鹃:“……”
啊这……这话好像不是对她说的。
她默默看向昂帮和甄佳,显然不想掺和到老祖宗们的“战争”中。
晚饭后,白杜鹃独自去医院给苏毅安送饭。
刚走到病房门口就听见屋里一个姑娘清脆的声音,“汤大哥,这是我买的苹果,可甜了,我帮你削皮。”
白杜鹃提着饭盒在门口站定。
只见苏毅安的病床前站着个20多岁的姑娘,正热情地要帮苏毅安削苹果。
苏毅安一个劲的拒绝,但是敌不过那姑娘的热情。
白杜鹃站在门口都能感觉到苏毅安的不自在。
要是换作平时,估计他早就跑掉了。
可惜这是在医院,他没地方跑去。
苏毅安一抬头看见白杜鹃在门外站着,连忙叫她:“你怎么才来,我都饿了。”
白杜鹃笑眯眯地走进来,“饿了吗?我还以为你吃苹果都吃饱了呢。”
苏毅安眼神哀怨。
隔壁病床的一位大妈笑道,“小伙子你别害臊,这姑娘是我侄女,在供销社上班,今年22岁,还没对象呢,我看你挺不错的,让你们认识认识。”
苏毅安模样的确不错,但身体却是个弱鸡。
白杜鹃目光在苏毅安身上扫了一圈,“嗯,是挺不错的。”
苏毅安咬着牙,小声嘀咕,“你告诉她们我有女朋友,不然她们不信。”
白杜鹃挑眉,“你女朋友是叫二郎吗?”
苏毅安:“……”
神他么二郎是他女朋友。
二郎是他的猎狗!
小玉的亲妈。
二郎要是他女朋友,他不得把馋狗给绿了啊!
(昨天留言想知道有没有男读者在看这本书,让我意外的是,居然还不少呢!!!我去,好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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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本书总算是来了量,苦尽甘来!!!
也要多亏了大伙的支持,在一天收入40块的时候没有抛弃我,┭┮﹏┭┮

第218章 挖参的队伍:把头与边棍
苏毅安吃完了晚饭,负责照顾他的护工大妈也吃完饭回来了,看到白杜鹃来送饭笑着打招呼。
白杜鹃对这个大妈印象挺好。
她很有眼力见,不会多嘴问东问西的。
“小伙子明天就要禁食准备手术了,你明天就不用送饭来了。”护工大妈提醒白杜鹃。
白杜鹃点头。
苏毅安问白杜鹃,“你明天真的不来吗?”
“就算不送饭手术总要有人签字,就连昂帮爷爷也不放心你,特意进城来了。”白杜鹃道。
苏毅安愣住,“那二郎和馋狗它们也跟来了?”
“没有,昂帮爷爷说他临来的时候去了一趟熊皮沟大队,把二郎和馋狗放到我那了,有杨建设和我干妈照顾着。”
白杜鹃那院里还有大嘴和大白,以及驴子歪歪。
二郎和馋狗过去肯定不会觉得寂寞。
苏毅安这才放下心来。
尽管他不是猎人,但他还是挺关心他的两条狗。
对于生活在大山里的他来说,狗比真正的亲人还要靠谱。
白杜鹃走之前对住在临床的大妈道,“我堂哥他有女朋友了,大妈你就别给他介绍了,他脸皮薄,不好意思和你说。”
临床的大妈满不在乎的笑道,“他不早说,我昨天问他时他吞吞吐吐的。”
白杜鹃:“他就这性子,遇到生人就脸红。”
苏毅安:“……”
说的他好像是个大姑娘似的。
不过这时候他不能反驳,白杜鹃在帮他澄清,他不能拖后腿。
临床的大妈表示遗憾,她身边的姑娘却一副好奇的模样,一个劲的打量苏毅安。
苏毅安决定装死到底。
护工大妈帮白杜鹃涮饭盒去了,白杜鹃拉上帘子挡住那个姑娘的视线。
苏毅安松了口气。
白杜鹃在他的病床边坐了下来,“我问你件事。”
“什么?”
“你以前见过我吗?”
苏毅安一时没反应过来,“你这话……什么意思?”
“就是……在我爷带我去你那里拿药之前,你有见过我吗?或是早就知道我这个人?”白杜鹃直视着苏毅安。
其实她早就想问他这个问题了。
前两世她都遇到了他,这绝不是偶然。
苏毅安迟疑了片刻,点了一下头,“见过。”
“什么时候的事?”
苏毅安回忆道,“我跟我爹上山采药,你那时应该才只有五岁,你和你爹在山上打猎,不小心从石头下滚下来,摔破了膝盖,我帮你用草药敷过伤口呢。”
白杜鹃震惊,她一点印象也没有,“除了这些还有吗?”
“没有了。”
白杜鹃似乎不太相信,“你再想一想,后来你真的再没有见过我?”
苏毅安被她问的也有点懵,“你还想要怎样,我们只是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次,我比你大所以记得这件事,你当时还只是个黄毛丫头,忘记这件也很正常。”
“谁是黄毛丫头。”白杜鹃瞪他。
苏毅安瞪回去,“我又没说错,你那时长着一头黄毛,两条麻花辫子就跟在油锅里炸过一样,全都炸开了。”
白杜鹃:“……”
形容很好,下次别形容了。
“除了这件事,你仔细想想,还有别的吗?”她总觉得前两世苏毅安都在她临死前现身,太过巧合。
苏毅安摇头,“没有了。”
白杜鹃压低声音试探道,“那你知道我爹留给我的银锁吗?”
“知道。”苏毅安毫不意外,“你把银锁卖了一千块钱给你亲妈,后来把一千块钱都捐了,这事整个公社都知道。”
白杜鹃盯着他的眼睛,“你知道那块银锁是干什么用的吗?”
苏毅安微微皱眉,“还能干什么用,戴在脖子上啊。”
白杜鹃松了口气。
也许他是真不知道。
护工大妈涮完了饭盒回来,白杜鹃接过饭盒对苏毅安道,“我回去了,明天你手术的时候我和昂帮爷爷都会过来。”
白杜鹃回到汤老爷子家时,三位老祖宗正在小仓库里忙活着。
汤老爷子在准备上山挖参的工具,积灰的木箱子打开,那些尘封了多年的工具一样一样的拿出来。
小玉、诺诺还有蒙格都过来凑热闹,在仓库门口转悠着,时不时嗅一嗅汤老爷子翻找出来的工具。
“昂帮爷爷,这次挖参你还当老爷子吗?”白杜鹃随口问了句。
上次打鹿围,狩猎的队伍里头昂帮就是“老爷子”。
“挖参可没有老爷子。”汤老爷拄着拐杖一手敲打着酸痛的后腰,“这次我是把头,他顶多当个边棍。”
“什么是边棍?”白杜鹃问。
她知道把头的意思。
把头就是领头人。
不管是打猎还是挖参,把头就是这支队伍的发起人,也是领路人。
(把头这个词儿的来历有些说法是它出自我国东北少数民族的民族语言,原本是头人的意思,后来就渐渐演变成了“把头”的发音)
把头是挖参人的主心骨,他要有识宝的能力。
打眼一看山头树头草头就知道此地有没有参。
这些经验都是常年钻山练出来的。
把头还要有识别方向的能力。
别小看这种能力,放在以前,进到深山老林里没有手机,没有定位,甚至有些地方连指南针都会失去作用。
(山里的挖参人管这种情况叫“麻达”,在山里迷了方向,叫“麻达山”,走迷路了,叫“走麻达”)
这时能依靠的就只有把头的经验。
把头会根据风向、声音、鸟鸣、星月、云朵、树和草的阴阳面,水的流向等现象来判断方位。
从而带着队伍逃出大山。
把头还要懂得山里的各种规矩和习俗。
碰上什么鸟,什么兽,什么人,什么物。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样样都要精通,如果这个把头很差劲,人们就会送给他一个绰号“熊把头”。
这也是为什么每次挖到大货出手后,把头都要比别人多拿一份“辛苦钱儿”,也叫“拉露水”钱儿。
汤老爷子支了个板凳在白杜鹃跟前坐下来,“边棍就是二把手,也有叫二把头的,其实真正的边棍是甄佳,这事交给她准没错。”
白杜鹃用手遮住嘴,小声问汤老爷子,“甄佳婆婆和昂帮爷爷会不会因为抢二把头的位置打起来?”
“你放心,打不起来,这边棍的活儿也不是谁都能干的,这就是个操心的活儿。”

第219章 腰棍、初把、端锅的
“边棍的活不好干。”汤老爷子摇头晃脑,“当二把手要选精明能干的,边棍的任务是帮把头照顾好所有人,甄佳胆大心细,最适合干这个。”
其实不用汤老爷子解释白杜鹃也能理解。
昂帮爷爷不是不够精明,而是年纪太大,总不好让他照顾别人。
“要当边棍还得有人品,甄佳的人品绝对没得说,我敢用我这条命担保。”汤老爷子拍着胸脯。
“那……昂帮爷爷当不成边棍,咱们挖参队里还有负责什么的?”白杜鹃问。
“还有腰棍、初把和端锅的。”
初把这个词一听就能懂。
初把就跟打猎队伍里的“蹓趟子”是一回事。
担任蹓趟子任务的就是“初把”,也就是第一次上山的半拉子。
挖参行当里的“初把”也有叫“雏把”的。
以前的人上山挖参,当“初把”的都是小伙计,或是年龄小的半大孩子。
把这样的人安排在初把上,也就是在山里行走时排在最后头,这是对于他的安全考虑。
把头、边棍、腰棍都在前面走,趟到什么毒虫、蛇、野兽什么的都被吓跑了,初把在后头才不容易出意外。
“昂帮这老不死的就当个腰棍吧。”汤老爷子摸着下巴一脸坏笑。
“让我当腰棍可以,遇到危险可别吵吵让我来救你。”昂帮从仓库里拿出挖参的工具扔在地上。
“你不想当腰棍,那你当想什么?”汤老爷子问。
昂帮拍了拍手上的灰,“你别唬我不懂这行,腰棍就是你们这行里头的伙计,人多的时候放山,当腰棍的最多能有二十多个人,在山里头一字排开趟草找参,这活是个苦差事,我眼神不好,别指望我。”
“那你就只能当端锅的了,反正你休想当初把,能当初把的只有杜鹃。”
“端锅的是干什么的?”白杜鹃问。
“端锅就是你们打猎行当里头看窝棚的,还要负责做饭。”汤老爷子道,“让他去看窝棚我没意见,但是让他做饭……杜鹃你觉得怎么样?”
白杜鹃想起上回打鹿围的时候,昂帮老爷子推荐给他们的富有民族特色的“黑暗料理”。
“汤爷爷你吃过昂帮爷爷亲手做的饭吗?”白杜鹃问。
汤老爷子摇头。
“我吃过。”甄佳走过来,也把从仓库找到的工具扔在地上。
“甄佳婆婆吃过的是什么?”白杜鹃很想知道甄佳吃的是否是黑暗料理。
“是阿素木。”甄佳婆婆道,“现杀的狍子后取出肝脏,用刀切成薄片后撒盐生食。”
汤老爷子:???
这种饭还需要做吗?
这简直跟直接生啃差不多。
“还吃过生骨髓。”甄佳回忆道,“冬天的时候熊腿骨髓就像凝脂一样,吸着吃。”
白杜鹃不禁肃然起敬,“甄佳婆婆,你是好样的。”
甄佳笑起来,“这算什么,我爷爷那代人举行萨满仪式祭天时要宰杀黑猪,取新鲜猪血盛于木碗供奉神灵,仪式结束后木碗里的血凝结成块,族人分食生血。”
汤老爷子点头,“这个我知道一点,好像是清代的规定,牲血必生饮,以通神意。”
白杜鹃暗暗咋舌。
难怪甄佳婆婆和昂帮爷爷关系好,他们祖辈的生存环境都差不多。
甄佳继续道,“我们以前祭祖的供品都要摆放生猪肉条,生鸡胸,仪式后切碎拌盐生食,跟昂帮叔他们鄂伦春的做法差不多……不过我个人最喜欢的是塔拉克哈,冬季凿冰捕得鲟鱼,取鱼脊肉切成薄片,蘸野山韭和盐末生食。”
(此道菜也叫生鱼脍,生食寄生虫感染率高达52%,各位小伙伴不要轻易尝试。)
昂帮道,“我最喜欢生狍肾片,嚼着吃在嘴里脆响。”
汤老爷子瞪着眼睛捂着嘴,“你就不能吃点熟食?”
“熟食我也吃,但生狍肾片可不是普通好物,在我们族中凡是结婚的新郎都会当众生吃这个,象征着生育能力……你看我常吃这些,我这身板!!”
昂帮举起胳膊,亮出肌肉给汤老爷子看。
汤老爷子心塞。
这些人里头,属他身体最差。
(据《鄂伦春风俗志》中的说法,切割狍肾的时候,要带输尿管,故此嚼食脆响,小伙伴们请不要盲目尝试!!非要尝试的话我也不能从你们嘴里夺……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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